第22章.探路第一步(1 / 4)
陛下分百姓土地,却为何不许买卖抵押,先帝爷在世也不曾这般说。
朱见深将抄没御马监的几十万亩土地先作为皇庄,再分给几十万百姓,每家不到一亩,足以减少些无土地之民。
只是他在此处给百姓规定,土地不允许买卖抵押,虽说没有在两京十三省这样统一要求,可开了先例。
“陛下,不能买卖抵押……不妥。”商辂面无表情的说道。
商辂此言并非作对,只是认为不合大明祖法律令,分土地就要让百姓可以自由买卖,而不是分给土地,又不许他们买卖。
朱见深愕然难言,他当然知道站在商辂角度,土地买卖才是符合大明律法的,土地不买卖,历朝有,大明朝绝对没有。
平心而论,今天这些皇庄土地分百姓用而不许买卖,便是朱见深为今后某些土地改制做出来的探路杖。
不料平日以百姓为主的商辂,竟固执束缚在大明律法中,或者他十分聪明的嗅到,土地不许买卖不能出现,否则便会打开一个口子。
商辂这般反对定是有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便是古代思想和来自百年后的朱见深新思想产生冲突。
“这次抄没的田地,朕已经作为朕的皇庄了。”朱见深眯起眼睛,“你方才听到了吧。”
“臣自然知道。”
商辂直立不动,坦诚相对,“皇庄是天子之土,乃至大明疆域,都为陛下所有,于臣而言,陛下都有权决定土地如何。”
“那你为什么说不妥!”
“自开国,土地置皇庄也好,赏赐朝臣也罢,皆是私有而许买卖,陛下从皇庄分土地给百姓,是好事。可不该说土地只许百姓用,而不许百姓买卖。不合祖法。”
商辂有一说一。
“朕只问你,朕的皇庄需要你们干涉吗?”
李贤道:“回陛下,不需要。”
商辂也道:“陛下的皇庄,自是陛下任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