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名侦探该办大案(1 / 5)
当某些人落魄时,见到还未说话就浑身透出炫耀的他人,第一想法绝对不是正面的吧?
单牟杀意涌上心头时,却想到新老大不准要人命的嘱咐。
那到时嫩断这黑哥们的双手双脚,不算过分吧?
“两位就是大名鼎鼎的粉煞蓝魔吧?”暴发户打扮的黑哥伸出单手示意“鄙人叫李默,受众人抬爱,称呼我一声黑哥”
李墨?
这玩意和老大名字一模一样?
难道是因为这一点才买凶除掉老大?听说江湖帮派都很讲排场,爱面子啊!
很有可能!
单牟得李墨交代,要查清嫩他的原因才能动手“这位黑哥,能不能取下墨镜”
“看看,见到两位一时激动,忘记了这茬”黑哥豪迈摘下,露出一道斜穿鼻梁的狰狞刀疤。
“本人带墨镜也是怕不雅之处影响到两位心情”
曹宏摇摇头“一看黑哥就阅历丰富,佩服都来不及呢”
“呵呵,不值一提”黑哥拿出一只雪茄,再递给两人各一支。
旁边三名黑衣手下为三人点燃。
他吐了一口烟圈,眯眼如回忆般“那是十年前的一个夏天,我还不是本帮老大前老大被人暗算,我单枪匹马就提着两把西瓜刀上门”
说到这里,他站起身看向厂房窗口,一脸深邃。
“可对方人数众多,寡不敌众下,脸上就挨了这一下,幸亏我身手敏捷,劫持对方老大来到外面,抹了他脖子。
不瞒两位,从此之后,帮主再三礼让,我推辞不过,才登上了这黑虎帮帮主之位”
三名手下都跟了他很久,听见这个故事对视一眼黑哥虽对我们不错。
也什么都好,就是嘴上没把。
听说这刀疤来历,不是他带着几十个兄弟,袭击孤身一人的前老大黑虎时。
不但死了十来个,自己还破了像才嫩死了黑虎,接着才上位吧?
因此后来嫂子是非自愿嫁给黑哥的…真是可惜了,她很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