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三章 米国的慈善(2 / 3)
“米国私人基金会成立的热潮,是在20世纪初。洛克菲勒、卡内基、福特等多个财团领袖纷纷在那时成立基金会,从事慈善事业。
这背后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米国遗产税的开征和税制改革的出台。
1916年,米国开始征收遗产税,税率最初就高达40%。
8年后,为了防止有人把遗产变成生前赠予钻空子,米国政府又开设了赠与税作为遗产税补充,最高一级税率达到50%。”
黄铭闻言有些惊讶,因为国内现时根本就没有遗产税这一说法。
按国内的传统,父母的财产自动由子女继承。有儿有女的,约定俗成,大部分由儿子继承。
律师继续解说道:
“也就是说,一旦米国富豪把全部身家以遗产形式留给后代,立马就会被国家拿去一半。
而且,账面上的钱是不能拿来交遗产税的,很多富豪股份之外的家产根本不够交税,变卖公司股份,就意味着要削弱对公司的控制权,那可是辛辛苦苦奋斗了一辈子的事业。”
许丽华问道:
“帐上的钱不能交税?那用什么钱来交税?”
律师解释道:
“比如你有一亿米元遗产要继承,必须先交五千万现金才能拿到这一亿遗产。这个钱要先交,不能直接从帐上扣。”
黄铭与许丽华同时想,这规定够奇葩,也真变态的。
律师继续说道:
“怎么办呢?富豪们发现,一个私人基金会就可以搞定这一切。
在米国,捐赠是免税的,原本要被拿走一半的遗产转入基金会里,则可以一分不少地打过去,完美避开遗产税。
而且,西方私人基金会内部章程自定,富豪完全可以任命儿女们做基金会会长。这样一来,所有钱款流向实际仍然掌握在家族手里,外人无权干涉。”
黄铭心想,难怪米国的大富豪们的基金都是以个人名字命名,看来我的基金会将来也要由子女来担任会长。
律师继续说道:
“基金会成立之后,根据米国法律,基金会每年只需要拿出5%的资产用于慈善相关活动,注意,是相关,这还包括把子孙后代都拉到基金会上班开出的高工资,包括各种名目的公关费用,包括平时吃喝玩乐的报销,花样百出。”
原来如此,黄铭恍然大悟。这钱可以一直不动,自己吃喝玩乐的钱,还可以算在慈善的帐上,真是骚操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