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回:含血喷人(1 / 4)
这是平凡普通的一天。
人一多起来,每个人在别人眼中的存在感就被平摊下来。没人注意到施无弃变得沉默寡言,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因为他总是在忙,似乎像利用忙碌来暂时忽略什么事,又像是想借机为个人的思考寻找时机。他没什么变化,只是相对而言,柒姑娘“笨手笨脚”了许多。中午洗碗的时候,她打破了老人的盘子,连打了两个。他们给老人连赔不是,她并不在意。施无弃说,他心里过不去,去村里卖碗盆的一家小店看看,多带些东西回来。
他一个人去的,把柒姑娘留在屋里什么也不做。毕竟不知道跟着他,要在满是陶器瓷器的店里闯下什么乱子。
那家店在村子的另一头。那儿有一家窑,专门烧这些东西。他去的时候只有个小男孩坐在门口玩,是老板的儿子,只有五岁。他说他爹去买米买油了,如果有人来,就告诉客人他天黑前回来。可现在距离天黑还有好一阵,施无弃并不想回去。
他往更远的地方去了。村外有一条河,成群的女人在河边洗衣服,聊着天。谁家的孩子昨天又闯祸啦,谁家男人又出去挣钱啦;谁家今年收成不好,谁家的鸡又丢了两只。原本普普通通的场景令他觉得聒噪,连偶尔风吹树林的声音都惹人厌烦。他一直沿着河走下去,离这一带的闲言细语越来越远。
小河穿过树林,他走进去,远处看到一滩黄褐色。走上前一看,竟是一堆鸡毛。它们被溅到岸边的河水浸湿,却没被冲走。施无弃暗想,该不会那偷鸡的贼就藏身在这树林吧?
既然拔了毛,那两只鸡大概是凶多吉少,被烤来吃了。周围或许有炭火的痕迹。他闲来无事,在附近游逛了几圈,没看到燃过的火堆,却看到几个破碎散落的鸡骨头。骨头已经严重变形,让人看不出到底曾是哪部分。但他还注意到,这鸡骨不是熟的,而是生的,上面还残留着暗红的血丝。
是野兽叼走的吗?可野兽会拔毛,还拔得这么干净?他心里直犯嘀咕。
“喂,不要乱翻别人的剩菜啊。”
是个熟悉的青年声音。施无弃手里还拿着断骨,猛回过头,看到的竟然是老朋友霖佑。他还是一身道袍,姿势倒是很优雅地坐在高高的石头上,让人怎么也无法与这些残骸联想到一起。他背着光,让人看着刺眼。施无弃丢下骨头,皱着眉质问:
“你偷别人的鸡来吃?而且,你跟踪我们?”
“没这回事,只是碰巧又遇到罢了。”
“可真是好巧啊。”
“好吧,我承认我在找你们。”
他猛地从高处跳下来,拍了拍手上的灰。施无弃向后退了一步——鬼知道这假黄鼠狼又要干什么。
“找我们干什么?”他翻了一个白眼,“我们可没人养鸡。你赶紧把钱给人结了,免得有阴阳师收拾你。”
“正好去见我家人咯。好啦,开个玩笑。喏,钱给你。”
霖佑攥着拳头伸出手,施无弃狐疑地看着他。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嗯,应该不是什么虫子尸体。
他也伸过手,得到了三枚铜板。
“啊?”
“没钱了,先把这些还给你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