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御医娶我(32)(1 / 2)
这两人不请自来,还带着一个大尾巴,千蝶是有些头疼,而封野就是很头疼。
他说人刚回来,脑袋还有些淤血,便不留几位贵客吃饭,匆匆拿了坛杨梅酒,就把三位大神给打发走了。
千蝶靠在门框上,看着送客回来的封野,啧啧出声:“真是稀奇,皇帝这次是踢到铁板了。”
封野听着这口气,不想死系统给的资料,而是原身就知道这人。
“你知道那位大儒。”
千蝶点点头,开玩笑,尧国上下,没有不知道这位的。
“大儒名为林云,曾经是齐国数一数二的世家子弟,也不知道当家的是怎么想的,竟是全家出家。林云那时候正在尧国野游,听到这消息竟然也是半点差异都没有。在尧国走了大半年时间,便北上去了草原部落。”
“闲云野鹤,我曾经还听过他辩经来着。”
千蝶竖起了大拇指:“天生当和尚的料。”
“可惜林云喜欢头发,听说后来回到齐国做了一名俗家弟子,又出来瞎逛了。”
这样的人,一生放荡不羁,结交朋友看中人品学识内在,多过身世钱财。
皇帝想用她的酒留住这人,挽救一下萧国的形象,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惜了,林云大儒的散记写得很美。”封野上前很自然的拦着人的肩膀,检查她脑后的淤血。
“不可惜,我看那林云大儒很喜欢你的。”千蝶被他摸得头皮发麻,往外躲了躲,“如今各国就萧国实力最强,林云想将自己毕生学术留下痕迹,他就只能在萧国待着。”
只要人在,文臣就控制住了。
至于武将,一个就他们于生死的皇子,视他们生命如珍宝的御医,还能不服吗?
封野又在御医院请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