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杀人放火金腰带(1 / 3)
前边几次小打小闹,俘虏的黄巾民兵足有数百人,不过在后来的消耗战中,秦霄每战都是派这些俘虏去打头阵,基本上已经死伤殆尽,所剩无几。
但光是最后一场大战,俘虏的黄巾军便多达数千。
其中黄巾戟盾兵558人,黄巾民兵22余人。
当然,这是已经去掉了重伤者的数字。
前者倒是很有用,可以充实秦霄手下的精锐兵力。
至于黄巾民兵,就多少有些鸡肋的感觉了。
黄巾民兵和秦霄手下的乡勇一样,说白了,就是拿起武器的农夫,并无什么军事素养。
虽然在属性上,戟盾兵、刀盾手和民兵、乡勇之间的差距不算太大,只有小幅度的增强。
但两者最大的差距,是在军事素养和战斗意志方面。
真打起来,一千的刀盾手,足以击溃十倍数量的民兵乡勇。
有了一千多刀盾手和戟盾兵,秦霄甚至打算解散掉手下的乡勇部队,补充生产力。
否则的话,领地中的军队比例就太高了,根本养不起。
顶多,在遇到战事的时候,招募一批乡勇充当辅兵,平日里还是要将他们分散在领地中,耕种、生产。
如此一来,黄巾民兵的存在就有些尴尬。
军队里不需要,而作为俘虏,在理论上,又不能把他们当做平民来看待。
犹豫了许久,秦霄决定将这批黄巾民兵贬为奴隶,发配去做苦力。
奴隶制,虽然不人道,但确实能够切实有效地解决很多问题。
至于那五百多名戟盾兵,自然是要留在军队中的。
投降的敌军,在立下足够功劳赎回自由之前,不需要支付军饷,仅仅这一点,就让秦霄没有放弃他们的理由。
和民兵、乡勇不同,戟盾兵、刀盾手这样的职业士兵,是需要按月支付军饷的。
依照领地当前的情况,可以用金钱支付,也可以用粮食替代,但无论如何,总归是要有一笔固定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