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传说中的美男?(1 / 1)
有钱一起赚,谁若阻拦,那就算大家的共同之敌。没人会讨厌钱财,就连清廉的魏征,如今也会写点书籍,然后在长空书院刊印,之后,书院会付给他一些稿费,这样的事情,在大唐来说,早就不是新鲜事情了。
“陛下,微臣以为,钱财虽重,却不及岳阳侯,岳阳侯有功于朝,却为人所害,漂泊在外,长达一年之久,将行事,不必亲为,重在于策,既然岳阳侯已然指明了方向,微臣相信,以我大唐水师之威,无需岳阳侯亲自出马,也手到擒来。而如今,朝堂事宜繁多,多邦入朝,鸿胪寺更是重中之重,岳阳侯位居鸿胪寺卿之职,当快马入京,才不负陛下之望!”
一群人乍舌了,这话谁都说得,但是今日说这话的,居然是魏征,几位大佬心照不宣,其他的人则是暗暗无语,刚正了一辈子的魏征,此时显然是偏袒起来了刘旭,虽然不明说,但是很显然,外官归京,那是多大的利益?虽然刘旭不算外放的官员,但是刘旭是谁,大家心里都明白得很,这家伙重新归来,用青云直上这样的词来形容,根本一点都不过分。
而且,这样的富贵,如今根本没人拦得住,这只是个时间的问题,以前大家还能一起逼他去去岳州,现在呢,还逼迫个屁啊,人家不回来报复就不错了,毕竟,去辽东,群臣可都是出了气力的。
而今天,魏征站出来说要刘旭尽快回京,这里面的意味,那可就浓了许多,而且,不要忘记,魏征的女儿,可是已经许婚给了刘旭的。
“哈哈,玄成说的有理,这长安啊,没了这小子,虽然安静,但是却也枯燥了不少,回来好啊,去旨,明年风起,必须立马回归,至于钱财,告诉他,他自己就算朕最大的财富!”
这话的含金量太高,太过让人羡慕,但是能如何?刘旭经过了这次的事件,无论从皇帝的反应也好,还是皇后对待他刘旭家人的态度也罢,无一不说明一句话,人家皇帝都快把刘旭当成一家人了,文成公主自由出入皇宫,这是连长公主和太子都没有的资格!
有人欢喜,自然是有人忧愁,杨师道此刻就皱着眉头,心事满满。
因为擅长诗词,刘旭出事之后,李二每次吟诵刘旭所留的诗词,总要杨师道在一旁作陪,杨师道也算是幸运,趁机就爬上了中书令,还兼了吏部尚书的职位,一个掌管天下官吏升迁的官位,有多厉害,谁都知道,这家伙为了迎合李二此刻的心情,极力压制权贵,亲朋,给人一种高尚的情操,但是事情有出入啊,这人的法子虽然很合李二的心思,但是挑选出来的人才,实在不咋的。
政绩是达不到预期的目标,那就走其他的道路嘛,龙吸水啊,这事有多恐怖,谁都知晓,李影那样的高手,还不是断了手,至于刘旭,谁都觉得,这家伙已经真正的从此失踪了,再也不可能回来了。
刘旭失踪之后,但是李二给了刘旭太浓厚的待遇,传国侯是什么概念,那就是只要大唐不亡,他们刘家不反,那世代都是是大唐的侯爵。这样的诱惑,长安无数的人都在打这个注意,但是没办法,刘家的女人太强势了,自从那次醉酒立刀之后,刘家的门前,没有陌生人敢踏进去。
刘家进不去,但是刘家的主人还是会出来的啊,想尽了办法,还真想着了,他儿子杨豫之,生得俊美,还在自己特意的调教之下,满腹诗书,本来还想着娶李元吉之女寿春县主的,但是有了这层关系,还娶她做什么,自然是要以文成公主为先。
文成公主李歆雅,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抱着晋阳公主进宫一趟,这是谁都知晓的,所以,阿房镇到长安的必经之路上,就有了这么一幕,杨豫之手持白纸扇,立于长桥之上,负手而立,折扇轻点,不斩楼兰誓不还!
一首雄浑的诗词,经过粉头饰面的人来念出来,那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小丫自然就此停留了下来,皱褶眉头看了看站在桥头的“风流公子”,看背影,确实很有几分刘旭的样子,但是转过头,小丫就不由得冷哼一声,比俊美,谁能超过小武和称心的女扮男装?看起来眉清目秀的,但是怎么就是心里不舒服?娘娘腔,对!小丫终于找到了愿意,这种阴柔,自己哥哥以前就叫他娘娘腔!
不得不说,杨豫之成功了,先恶心人,然后再洗尽铅华,来个摇身一变,成为真正的风流公子,而且,他的身段几乎与刘旭很相似,面貌也能找到几分刘旭的影子,再加上刻意装出来的气质,小丫由开始的讨厌,再到后来的停车听听他吟诗,这样一来,杨豫之就得瑟了,以为自己成功了,尤其是小丫隔着车帘,递给了他一块银子之后,他信心就爆棚了。
人得瑟了,就容易原型毕露,杨豫之在人前吹嘘,刘家女人看似贞洁,其实不过尔尔,这不,敲有刘家印记的银钱来做信物,所以啊,故作矜持,其实内心如何如何!而且人也傻,经不起别人的挤兑,喝了点酒,非要证实给狐朋狗友来看,于是,杨豫之,张慎己还有几个世家子,在大醉之后,拦下了刚要回府的小丫。
“我想你想多了,东市上的杂耍人,我看着不错,也会打发个几两银子,所以,请你让开。”
小丫冷着脸,哥哥不在,她不愿意多事,同时也后悔,虽然当日觉得这人让自己想起了哥哥,但是终究差了太远,而且,这人自己调查过,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虚浮公子,完全不冤枉了他。所以,对于当时心里一疼,就打发了一两银子出去的事情,她现在觉得自己做得太过冒失。
“小丫,既然内心春动,情归于我,何必故作矜持,今日时日正好,适合行那周公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