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鱼(1 / 5)
李氏绷着脸,提着口气,单手拎着装满了河鱼的水桶走在回村的路上。
水桶中的鱼不老实,鱼尾一跳一跳,溅出来的水花带着腥味,甩的地面到处都是深深浅浅的痕迹。
马上要到村里老人口中的休渔期,按里正的话说,为了让村里的人们留够冬日的口粮,村口那条长河里的河鱼,三个月内不能再次捕捞。
谁若是违反规矩,便会直接被里正压着扭送官府。
村里的话事人就是里正,大家伙对里正的话听的紧,皮子绷得死死的,都不敢在休渔期犯事。
但进入休渔期之前,河水里长成的河鱼还是需要打捞的。
尤其是大鱼长得快,需要的食物就更多,如果放任不管,河水中的小鱼苗都进了大鱼肚,他们冬日的口粮也会不保。
他们上哇村,每年一到五六月份,全村的男女老少都会被里正聚集起来动手打捞水中的河鱼。
在这其中,打上来的河鱼需按当时的物价,折成银钱,其中四层交税,四层之三上交县城府衙作为上哇村的杂税,剩下之一则交到村中,作为修补村里一些公有物品的钱财来源。
余下六层,才是他们村人自己可支配的收获。
当然,大部分的时候,村民都是往外掏钱的,毕竟交税给的是银钱而非河鱼,在河鱼没卖之前,税需补齐,否则就是无证卖鱼,碰到官府衙役,直接被抓进大牢也是行的。
至于打捞上来的河鱼,里正会按照村里家家户户捕捞时所出的劳动力多少,将这些打捞上来的鱼分派到各家各户。
至于这些分配下来的河鱼,是进了村人自己的肚子还是被卖掉换粮,那就是个人选择问题,里正则不会多加干涉。
当然,除了里正组织的大规模捕捞之外,村民自己也是可以自行打鱼,但时间上,需比照村里延后时日。
这里面,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就是鱼的价格。
在古代,食物制作手段简陋的很,大部分人只靠着蒸煮过活,对这些儿带有一定土腥味,味道还不容易遮盖掉的鱼类食物,大家伙并不感冒。
所以这导致了古代鱼类的食用价值很低。
除非家里没吃的,太穷苦,否则,他们宁愿买那种大粒盐将鱼腌制做成咸鱼,亦或者将其晒干做成鱼干,也不会选择现煮吃掉。
也基于此,他们村子每年给县城只交三层杂税。
当然,有关于为什么只上交三层杂税,这里面还有一个小故事可以说道。
主要原因当然是因为这些鱼基本没人买,属于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类型,城中的官吏们都不怎么喜欢。
试想一下,当你每天上衙门办公时,都要面对好几车臭烘烘的死鱼,直挺挺堆在县衙门口无差别攻击,谁能受的了。
但碍于律法,朝廷治下的杂税又不能不收,所以,这届新上任的县令表现的十分聪明,直接耍了一个滑头,既如此,那就将鱼折成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