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人狐之合(1 / 4)
对于剥皮取骨这种腌臜事,吴求索着实不太愿意干。光是在群狼尸体中行走,他就被浓烈的血腥气味激得几欲作呕。
但他又不得不硬着头皮亲自上阵——毕竟这种脏活累活,总不能甩给阿狸去干吧?
吴求索不怎么熟练地切开狼尸背脊,在那堆红红绿绿的玩意中剥出狼的脊椎,取出第三节骨头存放起来。
绝大部分异兽的身上,都有一些颇具价值的物什,纳沃利妖狼也不例外。它的第三节脊椎骨,是铸造法器时的必备耗材,能在修士市场上换得不少精粹。
因此,常常有散修三五成群地捕杀这种妖狼,用它们的妖骨赚取外快。
不过,散修们毕竟实力有限,五名黑铁阶段的散修,能无伤击杀六、七只纳沃利妖狼,已经算是很不错的成绩了。
在捕猎中有人负伤,是屡见不鲜的事。
像吴求索这种一次性击杀上百只妖狼的壮举,在纳沃利省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几次。
三年前,两名青铜一阶修士在纳沃利省北部独战一百三十只妖狼,最终以各断一臂的代价,换得了狼群的全军覆没。
五年前,一名白银三阶修士只身潜入深谷,花了四天时间,斩杀了一百六十五只妖狼,自己则仅被抓伤了一块儿皮肉。
此人因此名声大噪,后来更是被飞羽教派重聘为了宗门长老。
吴求索深知,自己之所以能如此轻易地击毙如此多的妖狼,一是有阿狸在旁协助,二是有血魔法和多兰之盾作为倚仗,更重要的,是自己占了地利。
恰恰是在狭小的山洞中,群狼才难以展开阵型。发挥不出数量优势的它们,一直在互相拥挤、彼此连累。
也恰恰是在狭小的山洞中,多兰之盾才能真正展现出优势。它那攻击明明颇为笨重,群狼却避无可避,只能一一化作肉泥。
倘若将战场换成广阔的平原,吴求索和阿狸纵使再多出几面盾牌,也绝对难以抵挡上百只妖狼的灵活围攻。
吴求索忍着恶臭,百无聊赖地剥着妖骨,盘算起下一步的计划。
如今他手里虽然握着上百只异兽,却没有专门给这些异兽容身的御兽器皿。
轻羽宝袋虽然容量极大,但并不适合异兽栖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