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好胜苗民(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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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民,欢兜的小儿子,年方十四,比仰阿莎大了一岁。
他的体格容貌,说话语气,办事风格,完全是欢兜活脱脱的再造。
苗民年纪虽小,勇武在部落中却是出了名的。
打猎时他可以和山羊赛跑、可以徒手和虎豹搏斗。
下江可降鳄鱼,上山能捉巨蟒。
标枪能掷里远,而且准确无误。
开弓可射连珠,箭程可达两里。
双手能举千斤之石,可拔环抱之树。
是少年一代的佼佼者,甚至让一些壮年也汗颜不已。
部落中人崇尚武力,尊重功法,他们见苗民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能力,都说他将来必是欢兜的接班人。
欢兜也有意注重培养苗民这方面的才干。
苗民的两个哥哥见父亲如此偏爱弟弟,虽有不悦,但也不能有所表露。
他们想想自己小时候的种种不如,时间一长心态也就平衡下来了。
欢兜有意培养苗民,自然也得为他物色一个好妻子。
好男人离不开好女人的帮衬。
女人之所以在后来被誉为半边天,是自古以来便显示出她在一个家庭、一个组织、一个团体、甚至一个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欢兜夫妻物色苗民妻子的最佳人选,自然是仰阿莎。
仰阿莎自出生之日起,便处处显示出不凡,如若有她帮衬苗民,苗民必定能振兴这个部落,开创出盛大前景。
夫妻二人有此心,便让苗民经常接触仰阿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