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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灵宠认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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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搜索,前面一座山村映入眼帘。

桃花坪到了。

山上山下,谷里谷外,一行六人奔波了一天,人困马乏。大家都想早点赶到桃花坪休整一番。

一只大鸟在高空飞行,翅膀一动不动地滑翔,好似鱼水浮在水里一样。

钱满贯手搭晾棚向上观看,又转身对左小山说:“帮主,是不是你的救的那只鹰?”

“这是山区,鹰特别多。不知道是不是那一只。”左小山不敢肯定。

左青山说:“你救的那只,是金鹰。通灵。没准你冲他招招手,它就能认出你来。”

左婉云一听赶紧向上招手,“不理人。山叔,你说的有根据吗?”

“有!”胡铁山接上话说,“你可记得望绣城议会首席长老李云海的一只喜鹊?”

左小山见过那只喜鹊送过信,就说:“见过。见过他送过信。”

“通灵的动物,只要肯认主,就好办了。”陈临风也借机给三位学生普及滴血认主的事情。

一般的人也可以豢养飞禽走兽,也可以达到彼此信任,建立良好的合作友谊关系。猎户和猎鹰、马车与农户、导盲犬与盲人,等等,都属于此类关系。在法界大陆,也存在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关系。首先是人与通灵动物能够在心灵、意念上相通,彼此感受到对方的想法,就会产生互动。法师滴血喂上一次,动物就一生相随,绝不更换主人。意念一闪,即刻就到。这种动物,法界谓之灵宠。灵宠有飞禽,也有走兽,还有水中之物,就看法师的机缘了。需要说明的是,一保法师可以拥有多少灵宠,不管什么灵宠,都是忠诚主人,和谐相处,共同辅助主人。

主人的家人、朋友,灵宠自会识别。他们若也有灵宠,灵宠之间也与朋友之间友好相处。即使是天敌,也能平安相处。若是主人与敌人相遇,双方都有灵宠的话,那就好看了,主人斗法,灵宠亦要干架,直至双方主人分出胜败,才停止打斗。

“哇……”一听灵宠有这么多好处,钱满贯向空中伸出自己的双手,还高声呼叫,“鹰兄,下来,我给你血喝。”

胡铁山提议,大家都可以试试。毕竟在山谷里,金鹰和大家都有一面之缘。

大家都向金鹰招手。金鹰开始盘旋,一头扎了下来,如同流星一样迅猛。地上一行人开始欢呼雀跃。

金鹰张开双翅有四米多宽,一双粗壮的爪子伸展,向扑食一样扑向人群。等到了人的头顶之上,收翅收爪,轻轻地落在左小山的肩头。众人羡慕地看着小山。左小山也是一脸阳光灿烂。

“滴血试试。”胡铁血咐咐左小山。左小山却说,每人人都试一试。鹰要选主,不是一人专利,也是强求不来。

大家各人将指头划破,滴出血来。左婉云将指头送到鹰嘴边,鹰纹丝不动。钱满贯将血指伸向前,老鹰看了看,又将头扭向一边。左青山也是依样学样,老鹰同样置之不理。陈临风把手伸向金鹰,同样没的得到回应,便走到一边。

在法界就是这样,一切都得自愿,本事再大,本领再强,缺乏自愿,一切免谈。

胡铁山也将血指伸向鹰嘴,老鹰低头嗅了嗅,最终还是放弃了。没有感应,只好如此。胡铁山退至一旁。

就剩左小山一人没有试过了。左小山也像大家一样,把指头划破,鲜血滴答下来。金鹰一下子跳到地上,伸长脖子,仰头去接滴下的血珠,一连十多滴,直接滴入老鹰粗壮的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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