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仗义每多屠狗辈(1 / 4)
在他身后,是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
一身淡紫色散花水雾百褶裙,身披白色的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
眉心上有颗红痣,更添风情万种。
女人走来时,腰胯轻轻扭动,大腿处轻纱时不时晃动,风情万种。
前世方白看多了扭胯舞,今生第一次发现,原来胯可以扭得如此好看。
大腿轻纱处的风情万种,方白的评价是。
——绝。
尤其是眉心处红痣,只有芝麻大小,但放在那张脸上,给人妩媚之感。
“一间上房,两个精通弹奏的姑娘。”秦枫熟门熟路,竖起两根手指。
女人捂嘴轻笑:“公子,如今只有两个精通琵琶的姑娘了,不知两位公子是否愿意?”
“愿意,愿意,再来上一壶好酒,两碟小菜。”秦枫双手背在后面,不像书生,反倒像个老客。
女人摇摆着腰肢走了。
方白回头道:“我俩就点一个房间?”
这有点不太好吧……
大越国什么时候民风如此开放了?
“方兄,听曲儿聊天,难道还得两个房间,咱俩隔墙而立,说话全靠吼,那不是失了风度了。”秦枫用奇怪的眼神道。
方白一愣:“这不是风月场所?”
这么一说,秦枫就明白了。
“方兄,这个我得和你解释一下,咱们大越国的风月场所,一直分为两种,就像这春雨阁,有的是卖艺不卖身,有的是卖身不卖艺,难不成方兄要去另外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