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此贼太过狡诈(1 / 3)
邋遢老头儿面色微变,身影瞬间消失,再次出现时,已经一手抓住了杂毛鹦鹉。
而此时,这杂毛鹦鹉的脑袋距离岩石山壁已经不足半尺。
邋遢老头长舒了口气,心道要是再晚一步,虽然不会致死,不过这杂毛鹦鹉怕也少不了吃下不小的苦头。
缓缓将已经神志不清的杂毛鹦鹉收入储物袋中,他转过身去,眼中寒芒闪烁,第一次有了杀机。
只是再向屠方看去的时候,哪里还有他的身影,此贼子已然趁着刚刚那转瞬即逝的机会逃之夭夭了。
邋遢老头一脸阴沉,心中冷笑:死秃驴,你逃得掉么。
心念一动,他的神识迅速扩散而开,一里,十里,三十里,五十里,直至一百里,终于他看到了屠方那仓皇逃命的身影。
他冷哼一声,身体直接腾空而起,化作一道流光直奔神识锁定的方向而去。
这一刻,一股惊人的气势从其身上散发而出,似乎他不再是那个邋里邋遢的老头儿,就连模样都变得年轻了不少。
远处,屠方一面奔逃,一面散开神识朝着后方而去,当他发现后边那道身影与自己的距离越来越近之后,他的眼中浮现出一抹恐惧之色。
当即手掐印诀,一口鲜血喷在血红的禅杖上。
下一刻,这根禅杖直接变大,化作十丈长短,凌空悬浮。
随后他的手印一变,口中轻喝:
“无边苦海,现!”
只见得十丈禅杖刹那间散发出极致的红色光芒,笼罩方圆千丈距离,禅杖急速旋转起来,卷起狂风,在禅杖的搅动下,红色光芒快速凝实,逐渐化作一片血红色的汪洋大海。
与此同时,屠方再次张口喷出一大口鲜血,只是这一次他咬破了自己的舌尖,因此这次的鲜血中蕴含着他的一丝本命精血。
他的手中印诀快速变换,那口本命精血瞬间红光大盛,快速融进他的体内。
而后他的身体开始虚幻,不过却是由一个分成两个,两个分成四个……直至化成十六道身影,此时这些身影已经极为虚幻了。
随着屠方最后一个印诀落定,这些身影迅速朝着四面八方以极快的速度飞掠而去。
也就在这个时候,邋遢老头儿的身影直接一头扎进了血色海洋之中,看到了其内屠方一分十六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