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报案、送礼(1 / 3)
下午四点,江南省运河公安局迎来了四个来自滨江的客人。
局长吕镇华和政委洪宇对带队来访的滨江市公安局水上治安支队长兼水上分局局长余向前太熟了,每次去省厅参加水上治安有关的会议都能遇着。
照理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可等余秀才介绍完随行的人员,吕局和洪政委却高兴不起来了。
随行的三个人居然都是刑警,一个是滨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陈先锋,一个陵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吴仁广,一个是东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胡建荣。
滨江刑侦系统的三个骨干找上门,不用问都是做什么的。
都不是外人,余秀才觉得没必要绕圈子,一坐下就笑道:“吕局,洪政委,我们冒昧登门,既是来报桉的,也是来送礼的。”
吕局掏出香烟,不动声色问:“报什么桉,送什么礼。”
“论要报的桉,那就多了。”
余秀才接过香烟,回头看向刑侦支队的陈支。
陈支打开公文包取出厚厚一叠滨江市属的几个航运公司和滨江各区县航运企业,以及滨江市各区县的从航运的个体船户,在大运河江北段被敲诈勒索、盗窃、强买强卖,以及滨江市船员被殴打甚至被故意伤害的清单。
他干咳了一声,念道:“88年1月2日,滨江县航运公司的江南718船队在皂河段雾泊时,遭二十多名水匪抢劫。
一个值班船员发现当即制止,竟被水匪用鱼叉刺伤大腿,船队被抢煤炭近百吨。同夜,东启县一个乡镇的船队先后两次被劫现金六千多元,并有三名妇女被调戏。”
果然来者不善!
吕局示意参加接待的办公室主任去喊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点上烟洗耳恭听。
“88年1月5日,滨江市第三航运公司的江南647、648船队在宿千曹甸段遇雾锚泊,被水匪敲诈勒索现金五千元,船队的望远镜、收音机也被抢走了。”
这些情况不统计不知道,一统计吓一跳。
滨江县、陵海县和东启县的领导震怒,责令各自县公安局采取强有效的措施,确保航运企业和从事航运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尽一切可能挽回经济损失。
前天去市委开会时,甚至一起向市领导汇报。
市领导很重视,要求市局成立工作专班,想办法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陈副支队长没什么好担心的,继续念道:“88年2月16日,陵海县悦来镇个体挂机船主张承业在四阳段购买猪肉时,因短斤少两,与姓何的三个卖猪肉的男子发生争执,何氏三兄弟对其大打出手,并用刀砍断张的右手中指。”
“3月5日,滨江市崇港区119船队在槐安市三堡乡圣庄段锚泊待闸,遭当地村民一百余人上船哄抢,被抢走煤炭约三十吨,及铅桶、电筒等用具。”
“3月18日,陵海县航运公司219船队在宿千船闸下游五公里处,被十六名水匪拦截。水匪采取暴力手段,殴打值班船员,并用铁锹封住船员舱门,一次抢走煤炭二十余吨及部分船员的钱物。”
“4月9日深夜十一点二十六分许,一股水匪用旧衣服蒙住航标灯,在旁边设置假灯光信号,误导东启县航运公司582船队搁浅,然后上船,以渔网被刮坏为由,进行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