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十八路诸侯就要解散了呢(6 / 7)
既然作为研发方之一,那么我们要求能共享PS1的知识产权。
这个要求应该不算过分,索尼跟壬天堂就是这样合作的吧?”
大贺典雄脸颊抽搐了一下,“请青社长不要曲解索尼的好意,我们是真的为了能开发出支持贵社需求的游戏才提出来的。并不是要求贵社成为设计者。请您能了解这两者的区别。”
“不,我不能接受。
这个定义关键在于,我们的设计是否能落实到游戏当中吧?
不然公司的策划岂不是都是一群白拿工资的人了吗?”
白票别人的创意,这种行为非常可耻。
什么尊重对方的需求,没有利益都是扯淡。
青智源据理力争,“我们之前跟世嘉一起研发新掌机也是这样的,没理由我们参与了研发,却不能分享知识产权。”
见青智源这么强硬,久多良木健和大贺典雄交换了一下眼神。
“这个也要讨论一下。”大贺典雄没有轻易答复。
青智源作为一个过来人,也深刻知道商业谈判没有那么容易,尤其是霓虹人,龟毛得要死。
所以前前后后一共拉扯了差不多有两个月的时间,双方这才达成了最终协议。
索尼让pokeni参与研发,共享知识产权,但是又在条文当中明确规定pokeni不得利用这些资料开发PS相关的主机。
也不得开发兼容PS光碟的产品。
就是说,我可以把制作内容共享给你,但是不能让你成为未来的竞争对手。
索尼在这方面特别鸡贼,跟老壬有得一拼。
不过能了解到PS的底层机制,对于青智源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其他的条款,大概就是各种利益分配。
比如权利金,未来pokeni在ps上面开发的游戏可以不收取权利金,但是要PS独占……
诸如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