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工作啊,工作~(2 / 4)
“因为现实的实际情况有太多影响因素,现实有太多的可能,现实不是阿瑟·柯南·道尔的小说,我们也不是福尔摩斯,现实中许多真相往往不会大白于天下。”
“本案中有关艾玛·吉尔森年龄争议,法庭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最终裁定,以警方现有资料库资料所载为准。
即被告方当事人艾玛·吉尔森的年龄,以22岁为准。”
“在确定艾玛·吉尔森的年龄后,最后一个困难也被解决了。”
“本案再次变回最初的样子——蓄意纵火导致火灾发生,造成17人死亡,上百伤患的恶性事件。
类似的案件拥有至少一百份判例可以遵循。
因此,在综合考虑后,我做出的死刑裁定。”
死刑与最初告知被告的最短25年最高无期并不相符,但布鲁克林已经在上面的讲话中给出缘由——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一,年龄。
如果严格追究的话,被告方也有那么百万乃至千万分之一的可能争取到裁决无效。
当然,现场并没有人把心思放在这上面。
布鲁克林的话已经讲完了,这代表着艾玛案正是落下帷幕,剩下的就是走程序,收押,死刑申请,等待批复,执行死刑。
但本案所引发的影响才刚刚开始。
与本案所代表的意义相比,之前的舆论争论都只是小儿科。
官方资料与本身实际情况有所差异该如何裁定?
未成年人犯罪到底该遵循什么样的判罚原则?
仅仅这两个争议点,便足够引发一场讨论了。
这两个问题是众多困扰法官们的难题之一,长久以来,因被告未成年,因官方资料库内容与现实情况不符导致的具有争议的案件不要太多。
乃至有时所有人都知道被告有罪,但就因为一个未成年人的身份,因为资料与现实不符而无法界定身份,起诉书最终被驳回,嫌疑人逍遥法外,甚至当着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的面尽情嘲讽。
一旦本案卷宗复核通过,以后类似的案件都将有迹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