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超级大坏蛋》下(1 / 4)
方明跑出麦克迈的基地,飞到一个大厦的楼顶,看着手中散发金光的注射枪,心中狂喜。
为了不出现意外,他准备现在就注射血清,双手拿好枪,把枪口对准自己的肚子,摁动扳机,直接把超能力血清注射进体内。
血清进入体内后,开始改造他的身体,同时伴随着剧烈的疼痛,还好他之前就不是普通人,这点疼痛他还是顶得住的。
随着血清一步步改造,以前的力量变得更加强大,原本标准,修长,八块腹肌的身材显得更壮了一些。
半晌,改造终于完成了,方明感受着身体里所蕴含的强大力量,觉得不比《钢铁之躯》里的克拉克弱,可能还更强。
这个评价绝不夸张,电影中的都市侠没有过多表现出他的力量,唯一一次能看到他真正的力量,就是在麦克迈用太阳光束攻击他时。
都市侠突然感到了生活的毫无意义,便用他的超级速度,去感受不一样的选择,那时他的速度无比的快,快到周围在他面前都是停止的。
在这样的速度下,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眼中还能看到光,可能是因为他是超人吧,方明感觉他好像知道了真相。
而电影中,那位注射了超能力血清的哈尔,表现出的能力,对比都市侠则相差甚远,力量先不说,就速度而言,跟都市侠比,慢得像只乌龟。
那会不会是超能力血清没有复制出都市侠百分之百的力量,对于这一点,方明可以用他的胸大肌保证,绝对百分之百。
同样注射了超能力血清,方明能百分之百继承都市侠的全部力量,而哈尔这个小可爱(dashabi的实际表现,比方明在《我的超人女友》获得的超人力量还差。
只能说人不行,不要怪路不平。
“哈”
把注射枪放进背包,方明激动的叫了一声,释放心中的情绪,顿时身体中迸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瞬间把他身上的衣服撕扯得稀巴烂。
方明光着个身体,当众遛鸟,好在他还有点羞耻心,超级速度一开,周围瞬间静止,随便飞到一个服装店,挑了一套他喜欢的衣服穿上,又飞走了。
天上方明退出超级速度,他感觉需要一套专属的制服了,当然,不是超级英雄那种紧身衣。
而是普通的特殊衣服,一套包含上衣、裤子、内裤、鞋子、袜子,特点不容易破,自带清洁功能。
方明心里记下,这种东西最好还是找灰太狼做,方明还是很相信他的,报酬嘛,还是羊肉,在这个现代化的世界,随随便便就能收集几十上百吨,够灰太狼吃的了。
半晌,方明飞回麦克迈的基地,看着麦克迈在基地里到处翻找,还是不见注射枪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