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疑窦丛生(1 / 2)
早上吃早饭的的时候,笑林不见了,腊肉去笑林的房间看发现被子叠的很整齐,就是不见人,墙上的那把剑也不见了。
云峥沉默了良久,摆摆手,示意腊肉不要操心了,笑林走了,流浪的人只要停下来,就感到难受,云峥听过一个美丽的传说,说有一种鸟,从不肯停下流浪的脚步,累了就在睡在风里,当它落地的时候,也就是他死亡的那一刻,或许笑林就是那种传说中的鸟。
饭还没有吃完,花娘就匆匆的走了进来,见到云峥也不打招呼,直接就去了笑林的房间,不一会,就回来了,走到云峥的身边坐下,端起一碗荷包蛋开始吃,一个不够,整整吃了三个才罢休。
“荷包蛋做的咸了,知道你家盐多,一次不要搁那么多。”花娘擦着嘴巴,神不守舍的说。
云二惊讶地抬起头瞅着花娘,云家的荷包蛋从不放盐,一般都往里面加糖霜。
云大也不辩解,从怀里掏出那枚双环佩递给花娘说:“这是笑林留给你的,早上看到的。”
花娘接过双环佩,仔细看了半响,走过来拥住云大说:“不用安慰我,这是你的东西,送给陆姑娘挺合适,笑林不会送玉佩的,他送了我半条煮熟的狗!”
云大“哦”了一声就不言语,将玉佩重新揣进怀里,半晌之后才问:“我看到糖糖了,确实是一个美人坯子,歌唱的也好,就是多了一股子风尘味道,你如果把她打扮成大家闺秀,你们的生意一定会更好。”
花娘粗鲁的揉揉脸颊说:“我不知道大家闺秀是什么样子的,你给我说说。”
“傲气凌人!站在那里就像一尊佛,满身带着光环,没有底气的人连跟她说话都提不起勇气,风尘里的女子要是有了这种气质,就会有很多人想要攀摘,还都是真正的富豪,因为真正的大家闺秀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就算是有幸娶回家也只能当成一尊佛爷供着,灵犀阁的红牌花魁就不一样了,这是能攀摘的,你也知道男人很贱,越是得不到的就觉得越好。”
花娘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一刻都不停的就走了,云峥发现赶马车的就是带着范阳笠的浩二,帽檐压得很低,跟做贼一样。
花娘走后,云峥就带着全家去自家的地里去看看,原以为桑树会很高,就像豆沙寨的老桑树一样,谁知道去了地里才发现,桑树很矮,只有一人多高,这里的人有时候会把蚕散养,放到桑树上就不管了,任它自己觅食。
不过腊肉说这样不好,好多蚕会死掉,有的还会被鸟吃掉,结的茧子也不好,懒人就不配有一个好收成,桑树上的叶子并不多,原因就是原来的主人家已经卖了一批桑叶。
八十亩地很大,几乎占了大半个山坡,唯一的好处就是离家近,不怕受涝,腊肉很有经验的摘下来一个嫩叶放进嘴里嚼:“少爷,甜甜的!”
胡说八道,这完全是心理反应,喜欢蚕的人家都会说桑叶是甜的,有了桑树的腊肉和没有桑树的腊肉几乎不可同日而语,小小的脸蛋上满是红晕,抚摸桑树的样子比给云二洗澡还要轻柔。
苍耳和他的兄弟也喜欢桑林,见到桑林已经有些干了,就认为应该浇水,回家拿了工具就掘开水渠开始放水。
结果很麻烦,因为有乡农认为云家对这条水渠没有贡献,不许云家浇水,或许知道云家不好惹,纠集了一大群人扛着农具过来,从他们的称呼来看,这也是一家子人。
乡党,乡党,这是中国最顽固的一股势力,一千多年以后,也没有多少改变,或许见到自家人多,为首的老汉就走出来对云峥说:“渠是大家出劳力修的,云家初来乍到没有修过渠就想用水,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云峥拱手道:“这就是云峥的不是了,只是不知上一任主人家参与了没有?”
“自然参与了。”
“既然参与了,就好,我买这块田地,就是连浇水的权利一起买下了,再说这条渠年头久远了,秦王开六合的时候就有了吧?这里是蜀中水利枢纽的一部分,属于这里的每一亩田地,从今往后修这条渠的人工和花费云家都不会短少,现在,我用的是上一任主人的权利,老头子,赶快走开,你家是大族,估计欺负人欺负习惯了,一般情况下,只有我欺负别人,别人不许欺负我,要是斗殴死几个人就不好了,这事官府都不会管。”
老头子被逼的往后退,一个壮汉站出来喊了声三公,一群人就围了上来打算动粗,苍耳他们现在的职责是云家的护卫,自然是刀不离身,雪亮的刀片子一抽出来,那些人就跑了一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