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狩猎(2 / 3)
烈火鬣狗是一种很不好惹的生物,它体长近两米,有着发达的肌肉和敏锐的感知。被逼急了还能从嘴里喷火,外加它们的群居特点,总是多只一起出现,还具有极强的攻击性,许多雇佣兵、商队等都在它们的手上吃过亏。
霍姆斯没有在刀剑组织里过多停留,他和另外两名队员在先前几天就已经大致地商讨过行动流程,现在直接执行就可以了。
事实上,能准备做的准备其实也不多,烈火鬣狗生活在草原上,那一望无际的原野就足以让9%的计划都泡汤,更多的还是要靠硬实力。
以霍姆斯这一队人马的实力,解决单只烈火鬣狗可以说是轻而易举,但如果是成群的就要看看运气了。
……
霍姆斯、阿米莉亚和丽莎趴在半人高的杂草堆里,一只灵浮在天空上遮蔽他们的气息和身形。
他们都看着一个方向,那里有十几只红色毛发的鬣狗正在小溪边上喝水。
这已经是他们跟踪这个群体的第四个小时了。
霍姆斯通过痕迹辩识和观察,终于在出发两天之后找到了目标。
微微咽了咽口水,霍姆斯一只手握持在狩魔之刃的柄上,似乎理解了为什么这么多天任务都没有人接。
根据霍姆斯的观察,这一群烈火鬣狗的综合实力已经非常夸张了。
烈火鬣狗的身体素质已经达到了初入挑衅者的阶段,而且作为四足动物,它们的移动速度快到霍姆斯要尽全速才能在短时间内保证不被拉脱的程度。
除此之外,霍姆斯在之前它们逼退一个狮群的时候看到了一只鬣狗使用火球,直接把一头狮子烧得半死不活,威力极大。
尽管烈火鬣狗在喷出火球前会有短暂的停顿,可以躲避,但如果面对的是十几只烈火鬣狗,就很难做到全都避开了。
这一只队伍,最低也可以媲美一支由十几个拿着喷火器的猎人组成的队伍,可能还不止。更糟的是,因为它们的速度极快,只要你暴露在它们的视线中,它们就能够一直跟上你,直到你被火球烧死或是被咬破喉咙为止。
霍姆斯舔了舔有些干涸的嘴唇,放弃了让阿米莉亚用灵去溪水里投毒的打算。
如果单纯比较超凡者实力霍姆斯他们甚至占不到上风。当然,他们也不是没有优势,无论是枪支、土制炸药还是别的一些大威力造物都对那些鬣狗有着巨大的威胁,总的来说,霍姆斯一方的实力还是占优的,但如果是硬碰硬,即使赢也会赢得很惨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