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蓝田议事(2 / 4)
乡设三老,有秩啬夫,游徼。
三老掌教化,啬夫主政乡里,通常以乡主称谓,通常情况下超过五千人的乡称为有秩啬夫,由郡指派,游徼掌治安。
亭里同制。
在原本的县府结构中。
主要还是以政事、刑事、军事构成一县。
但是在变法之后。
十三司官员下沉,虽然目前还没有完全配齐,但农业司,矿业司,户籍司,教化司,宣传司这些官员是已经到位了。
而原本的县尉也转变为廷尉司,以县尉称,但在判决量刑的时候,必须由文无害转变为监察司的官员在场,接下来大律府也需要有官员历任。
而在没有对应官员的情况下,只能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乱炖中。
而除了这些,在一县之地,还有一些不归属于县府所管辖的官员,诸如驿丞,少府事中,县都尉,内巡使,太卜令,太祝令,河丞。
驿丞由中央朝廷直接管辖,分布九直道,在需要的时候朝廷政令会下达郡县配合驿丞。
少府事中这个官职时有时无,主要是朝廷脑子一热要是想要在蓝田修建一座像阿房宫那样的行宫,就会直接指派少府事中下来。
县都尉也是,对于一些不安定的县,驻守一郡之地的驻守营会直接派遣兵力镇守一县之地,具体兵力和人数均没有具体的规范。
内巡使则是由郡府指派的巡使,和州巡使,路巡使差不多。
太卜令属于奉常府的下设司署,负责占卜之事,但在进入郡县之后,成为了校准和推行一郡县之地的时令官。
而太祝令主要设在雍城祖庙,负责祭祀之事,但进入郡县之后,成为掌握地方婚丧嫁娶祭祀的主管官员。
“在集体化农业中,必须要确保一点,集体的归集体,个人的归个人,如何界定集体之物,个人之物,集体之物,由乡里官员管理的库,具,田,滩,路等,个人之物,由个人花钱购买的布、锅碗瓢盆酱醋酒,屋中陈设等。”
“但是,在集体化农业中,三年内朝廷的田赋必然是不会收取的,但朝廷一定会以其他方式来补充各地粮仓,由国库府按照粮价从乡里购粮,而这部分钱币,便是乡里之资,为集体财务,乡里可支配于建立作坊,购买农具,修建房屋,补贴教化等乡里之事,此事由乡里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