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路上(1 / 3)
众所周知的,当公元1492年,意大利航海家C·哥伦布航行至美洲时,错误的以为所到之处为印度,因此将此地的土著居民称作“印度人”(西班牙语:“indios”)。
后人虽然发现了哥伦布的错误,但是原有称呼已经普及,所以英语和其他欧洲语言中称印第安人为“西印度人”,在必要时为了区别,称真正的印度人为“东印度人”。
汉语翻译时则直接把“西印度人”这个单词翻译成“印第安人”或“印地安人”,免去了混淆的麻烦,到如今仍为最普及的用法。
但,
你要知道的是,所谓的印第安人并不是特指美洲的所有原住民土,而是泛称,泛指生活于整个美洲大陆的数十甚至上百的诸多部落。
就像孟岩从老祭司那刚听来的,在南美大陆上,不止有他们与合恩角的那些人,在火地岛的北方,在后世“基建狂魔美洲分魔”——印加人,还没有沿着安第斯山脉修建沿山道路之前,在安第斯山的东面特胡尔切人近乎称霸火地岛与中安第斯山脉之间的大片土地......
换句话说就是,如果孟岩想要前往那据说是承载世间第一缕阳光的的的喀喀湖,要么走安第斯山脉西面的无人区,要么穿过以狩猎采集为生的特胡尔切人的领地。
什么?咋不直接飞过去?
呵呵。
冲虚真人列御寇知道吧,据他徒弟庄周记载:夫列子御风而行,旬有五日而后反。
翻译一下就是,列子,就算他中途没休息,也只能飞十五天。
明白没?
以列子的能耐,一次也最多飞十五天。
孟岩,作为一后学散修,不要说超过了,能飞一天就...就......
不可能,根本不可能,好伐。
所以,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选择沿着安第斯山脉北上的孟岩立于山峰顶端,迎着大西洋与太平洋激烈碰撞的罡风,不自觉的紧了紧牵着美杜莎的手,在生怕她被吹飞的同时,无奈的在洁白的雪峰上留下了两排脚印。
左侧,巍峨的高山下,辽阔的碧蓝大海俯视下安稳如镜,右侧,大片大片的绿色同样静的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