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不喜欢(1 / 2)
几道电光贯穿天际,直射而下。
这时候星灿不知为何撒开了牵着沈南飞的手,于是沈南飞也松开手。
“怎么了,鞋又掉了?”
因为暴雨实在是太大了,在不那么完善的排水系统下,积水已经漫过了小腿,即将抵达膝盖,走起路来实在是艰难,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明显的阻力。
这种情况下就算穿的是日常休闲鞋,也挺容易在快速赶路的过程中不小心掉鞋子的。
更何况碍于他们俩精神病,精神病院只给穿拖鞋,一路上已经不知道被水冲掉过多少次了,真的很想干脆脱了扔掉算了。
光着脚跑也是一个选择。
但是很可惜,人就算掌握了奇迹也依旧是人,强化过的小脚趾踢到桌角应该也是会痛。
更别提大雨不知道冲起来了多少石子,脚底板踩上一下,在海里就会引来大白鲨。
结论就是他们必须穿着拖鞋。
正当他打算弯腰在水里给星灿去找拖鞋的时候。
轰轰轰轰!
雷鸣声暴起!
被闪电短暂照亮的雨夜中,星灿的眼神不再飘忽,目光璀璨又明亮,望着弯腰正要找拖鞋的沈南飞。
“你为什么刚才不答应那个漂亮女人。”
“啥?”
沈南飞直起腰来看着站姿笔挺的星灿,没了闪电的照明他完全看不清星灿脸上的表情,还以为他又在犯病。
“当然是我不喜欢她啊。”
星灿没有抓住头绪,有些不解。
“可是你同意的话,就可以获得神明的心脏。”
沈南飞一愣,听出了这句话语气里的认真,他还以为星灿内心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想要问问他的恋爱历程,究竟是如何到一对儿情侣现在要互相残杀。
就刚才那一瞬间,他都打好腹稿了,打算给原身的爱情说得曲折回环,波澜壮阔,一路克服了艰难险阻,最终走到了一起,但是天不遂人愿,女孩的接近别有意图,男孩的单纯可歌可泣。
凭他的口才,讲出来一定是个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