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赢家(2 / 4)
陈伦本在和丹妖进行最后的拼搏,这是他最后一丝气力,如果失败,他知道自己会消失。
丹妖肉嘟嘟的手掌带着爪子一拍而下,随着周身金光一闪,他退到了百步之外。
“果然,在这里你受到限制,不能动用法力。”虽然惊讶自己一瞬间的挪移是因为何故,但是他却没有表露出来,反而是试探起对手的实力。
“是不是又有何区别?你横竖都是一死,只是多喘息片刻罢了,只需再被击中一次,你便会消亡。”狐狸没有着急,它虽然也疑惑了一刹那,但是对他来说,太快结束也是无趣。
“而我,也不能用法宝,因为身上没带储物戒。”
看着没有戒指的手,陈伦面无表情,悄悄试着催动叶刃,果然也不行。
刚才的金光究竟是什么?给我一种很强大的感觉,而且这金光竟然能在这种环境下助我战斗。
巨狐丹妖一步步靠近,它看着这呆站在原地的青年,讥讽地笑了笑。
“这就放弃了?你不过如此。”
“谢谢关心,我陈伦或许打不过别人,或许我也不够聪明,但是有一点,也是我最大的优点,一旦决心要去斗,就不死不休!”
陈伦的表情变得狠厉,他之所以这么说,虽然也有那一腔热血,但光是热血可不会让人不惜命。
小时候,隔壁的王叔曾经说过“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遇到危险,如果不是再无退路,保住性命能够做到的事情更多,千万别随便放弃。”
他将王叔的话语奉为圭臬,决计不会放弃求生的希望。而这希望,本已经认为完全消失的希望,出现在了那金光中。
方才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导致他压根就没机会注意到其中的奥妙。
他自认为不聪明,但是他知道,现在必须冷静下来,必须仔细观察,必须动脑子,傻傻的去拼命根本就挽回不了战局。
丹妖不知陈伦心中所想,走得很慢很慢。
在它看来,执行仪式只需要一刹那,既然只有那一刹那的欢愉,那就该让这瞬间来得更晚一些,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拥有最大的满足感。
陈伦已经结束了思考,现在他依旧站在原地,为的是恢复一些体力。他也不知道在这片奇怪的区域里,时间究竟能不能让他恢复,但是既然有休息的机会,就必须抓住。
狐妖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