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三国小农(1 / 10)
ps:本来准备了一本新书,存稿已有二十多万,但是越写越不满意,一怒之下,全部删除,最后精简成现在的七千多字,就当一个序言吧。
这其实也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一个比较凄惨的故事。
原本名为:《三国小农》,想了想,发现其实不可能受欢迎,短篇最好不过,因此就有了下文。
……
公元197年,正月,冬夜。
乱山残雪夜,孤独异乡人。
大雪冰封的地面,与脚底产生了粘连,疼痛无时无刻都在散发着。
脑海里,这些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方莫,眼下是一个乱世,一个人命贱如狗的时代。
嘶!
用力抬起脚,脚心与地面产生了极大纠葛,带来无边痛苦,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道声音陡然响起。
“杀曹贼!”
雪夜下,声音于城中飘飘荡荡。
跟随着前方的将军们,拼了命的把恍如战神在世的典韦打倒,碎尸万段,一时间,方莫肚子里翻江倒海,不过,他却用强悍的毅力,硬生生的忍住了。
“哇哇哇……”
方莫忍住了,旁人却没有忍住,一个个吐的稀里哗啦。
这让他惊愕,随即便明白过来,原来自己并不是那唯一惧怕血腥的人,旁人比他好不了多少。
由于镇定自若,方莫被一个胡姓将军看上,他身材高大,体宽且肥,为人宽厚。
就这样,方莫成了胡将军的一个亲随,在旁人眼里,他算是一步登天了,但实际上,也就是多了一双鞋,一身甲胄而已。
如果让他做一个选择,他宁愿回到两千年后的现代,起码不用忍饥挨饿,更不用吃着糟糠果腹。
用了点时间,方莫大概明白过来,原来自己此时在张绣的麾下,那胡姓将军,名为胡车儿。
因为偷了典韦的双戟,外加此战有功,胡车儿被张绣大大的奖励了一番。
期间,方莫尝试着接近贾诩去证明自己,每次对方都很不耐烦的让他离开,令他一句话都说不完整。
命,似乎就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