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康先生的助手(3 / 4)
一天后,上海法租界。
李奉泗的手术颇为成功,医生取出了弹片,索性重要的脏器并没有受伤。不过病人还需要修养一段时间,最起码也要半个月。
苏纳言执意要陪床,却被恢复意识的李奉泗赶走了。
李奉泗说慈溪那边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办:吴子秀还等着苏纳言去审讯,那具男尸究竟是怎么回事也还没有查清;雨衣怪依然逍遥法外,在未来任何一个雨夜都有可能重新作案,必须加紧侦查。
另外,还有在被抢救当夜,李奉泗在惠美诊所的发现。
“那晚你让我调查惠美,还说康先生的助手什么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那一晚你和康先生在说话的时候,我虽然闭目躺着,介于半清醒半混沌的情形下,但你们的对话和周围的环境,却像是被放大了一样,止不住地往脑子里涌。这可能就是人体的玄妙吧?
“在被推往手术室的走廊里,我看到右侧有一个房间门敞开了一道缝。或许大家都觉得我已经昏迷了吧,并没有任何防备和避讳。
“从那道缝里可以看到屋内有一张简陋的铁架子床,上面躺着一个人。虽然我只能看到小腿以下的部分,但还是能感觉到——那是一个浑身赤裸的死人,小腿是青灰色的,像是死了很久的样子。
“于是我在想,那会不会是正在康先生那里尸检的子孙巷命案的被害人。这个时候,我看到尸体旁边有两个高个子的外国人,感觉和康先生来自一个国家。他俩端着个酒瓶子,你一口,我一口,正喝着呢。”
苏纳言感到莫名其妙。
“在尸体旁边喝酒?”
“是的。现在我已经无法说出当时具体的感觉了,人在那种意识涣散的半昏迷状态里,其实脑子是很灵光的,甚至比平时还要灵敏。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很多东西,也想到了很多东西。我当时感觉他们在欣赏。”
“在欣赏?”
“对,在欣赏!我刚进警界时,师父是从上海租界警局回来的,他跟我说,有很多凶手在行凶之后,会反复地回到案发现场,反复地欣赏自己的成绩,无法自拔。”
这一点,苏纳言在美国上学时也曾了解过。
美国和英国有许多案例都是根据凶手的这一特性破的案。
回到案发现场回忆此前这里行凶的过程,因而获得心理满足,这种特性与连环杀手、无差别犯罪的特征常常吻合。
不过,当凶手仅仅靠回忆已经无法得到内心满足的时候,新的行凶目标就会浮出水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