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七章 程知节拜寿(1 / 3)
“少爷,就一坛酒?”
“对呀,剩下的你要自己准备。”
秦侯爷笑了笑,“把媳妇带过去,娶了人家侯君集的闺女,你不去看看吗?”
秦毅挠挠头,“是滴,是滴,是要去拜访一下滴。”
“地窖里面,水果罐头、绿菜什么的,多备点。”
“好的,少爷。”
秦毅装了一大牛车的豪礼,带着媳妇前往长安城,直奔侯君集的府邸。
讲道理啊,侯君集的闺女嫁过来之后,也确实是享福的,比跟着贺兰楚石过强多了。虽然说秦毅比侯君集的闺女大了十来岁,但这丝毫不影响性福的小生活。相对而言,侯君集的姑娘在连番的滋润下,更加貌美丰韵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秦侯爷的影响,原本大唐以肥为美,微胖才是男人的最爱,现在秦家庄的光棍们和有钱的汉子们,破天荒的发现,秦侯爷的审美才是最到位的,纷纷效仿。
但新的问题出现了,九头身的女人确实有,但他们似乎买不起昂贵的奢侈品,简单说就是,这群看似有钱的汉子们,还是玩不起高配。
秦侯爷家的女人,穿丝袜都是镶钻的,就问你们谁能买得起?
要知道,程大福珠宝的钻石广告表面上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背地里很多人都再说,钻石恒久远,一颗就破产。
老程在侯君集回来之后,发现侯君集没有站队,心理很爽。
站在长安城西市,程大福珠宝店的门口,老程的嘴角一咧,笑的像极了一朵菊花。
瞅瞅,还是咱老程的眼睛是雪亮的,就知道啥玩意儿挣钱,啥玩意儿不挣钱。
老程这次俗了一把,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马上到李世民的寿诞了,老程让珠宝店做了一对儿贵冠。
李世民一个金丝编制成的帽子,长孙皇后一件镶满钻石和名贵宝石的头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