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撞到脚下的野兔和它身后的少年(1 / 2)
如果换个地方,在一个陌生小孩来到某个村子后,当地的一个女人离奇死亡,那么人们难免会把陌生小孩的到来和女人的死亡联系起来,好事者还会从中分析出一些莫须有的罪名,甚至把陌生小孩当成不祥的东西来对待,常见的称呼有扫把星、灾星等。
但是,现在正值北齐皇帝对北域努瓦用兵之际,被征兵的青壮年在战争中死亡已并不少见。有一些失去孩子的老人,可能会收养孤儿,当成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阿婆和老大爷,虽然不属于上面说的这种情况,但他们这对姐弟,谁都没婚嫁,老来没有孩子,收养一个也没有什么难以理解的。
也因为如此,在村子东头卖牛肉饼的大婶死后,人们并没有把这件事与马蹄·金联系起来。
但马蹄·金自己知道,事情并非如此。他几乎可以断定昨天看到的黑衣就是凶手。之所以称呼“黑衣”,而不是“黑衣人”,是因为昨天马蹄·金真的只看见了黑色的衣衫,并没有看到人的脑袋。现在,马蹄·金更不想称呼为“黑衣人”了。
对一个善良的人下如此毒手,不配称为人。
那个黑衣杀了大婶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是向大婶讨要饼子被婉拒了,但是,除非是饿鬼,否则谁会在大晚上那副打扮去讨要饼子吃呢?难道是图财?大婶应该没几个钱。又难道他看上了大婶,想要试图非礼,可是,大婶分明衣衫完整,看不到被人羞辱的痕迹。
如果黑衣害死了村里的孩子,比如牛喜。马蹄·金倒是可以猜出为什么,比如牛喜撞见了黑衣。黑衣担心暴露,于是杀掉了牛喜。想到这里,马蹄·金一阵害怕,心想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那自己真的要愧疚终生了。但他转念一些,好在当时嘱咐了他们,如果看到妖怪,要保持默不作声。想到这里,他紧张的心又稍稍放松了下来。
现在的马蹄·金,很想走出这个村子,去追查黑衣的下落,想把黑炭一样的秘密,弄出点火星出来。但是,这都是以前就有的想法,此时虽然又冒了出来,但马蹄·金知道现在还实现不了。
没几日,大婶就下葬了。坟墓在村子南头外的一大片坟地里。牛村死去的人们都会被埋在那里。
马蹄·金即使沿着胡同和街道走出南头,也不敢朝着那片坟墓看一眼。但他可以想象的到,带着咸味的海风会吹过那里,也许在某刻,会听听那里的冤屈。
马蹄·金无奈,只好把精力都用在帮助阿婆干农活上。春去秋来,他已经五岁了,他的汗水洒在过田地中长出的杂草上,也洒在过秋天丰收的庄稼上。直到马蹄·金帮助阿婆干了一年的农活,他才引起了村里人的注意。人们夸赞他是个懂事的小孩。
马蹄·金当然知道自己是个懂事的人,他的心理年龄在二十多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岁。
在五岁的时候,马蹄·金没有和村子里的小孩玩耍的心性了,于是主动让牛喜当了他的副手。马蹄·金在深秋里,没什么目的地来到了大海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