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尽he(1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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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派,有个大小姐,叫周晨光。
明月皎皎,何如晨光?
周家大小姐在顾家的上义堂进修,顺道瞅瞅她爹给她安排的婚事——玲珑派的二公子顾玄参。
但是,她先要见一个人,王思暮。
“晨光!我来迟了,路上遇见一个朋友,耽误了。”王思暮放下手上的竹伞,微微喘气,满脸歉意。
坐在茶馆里,喝着普洱茶的晨光,不着痕迹的打量她,然后朝她笑了笑,放下茶盏说:“没关系。”
她们都在顾家进修,前一段时间,偶然从上义堂其他几个人身上,听过这么一号人物,说她,温柔恬静,美貌无双。于是,周晨光太好奇了!来上义堂进学的人那么多,唯独她从没见过王思暮,却有她的传说。后来,她私底下找了几个朋友,要到了王思暮日常出行的记录,趁机制造偶遇。这两个人,都是从家里出来,都是身处异地,差不多的家世,一样的心境,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她们两从故乡饮食聊啊聊,聊到上义堂的天气还有那说不完的每月乐评测考。
逍遥派是剑法世家,本来祖谱翻烂了,也找不出一个乐理大家。奈何她爹爱听戏,好品琴。脑子发热,就给她安排了一个制琴乐理世家——玲珑派顾家。只是这婚事,只在长辈们之间达成默契。连个信物也没有。因此,只有周晨光一个人,怀着这种心事。
此刻,两个小姑娘遇见,真是什么话也说不完。能认识彼此,成为朋友,超脱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没想到,你居然是这么这么可爱的一个人。”王思暮忍不住夸赞晨光。眼前的人,年龄估计也就十五六的模样,正是青春正好,花样年华。原先听同在上义堂的女孩说起来,周家大小姐泼辣蛮横,只管自己摆大小姐的架子,却没想到,竟然是眼前这个温柔可爱的模样。就连喝茶的姿势,都尽显从容与典雅。
而周晨光呢,眼中瞧见的王思暮,虽然衣着简单,但是丝毫没有那种为俗事烦忧的窘迫。她的脸上,未着丝毫粉黛,却眉目清秀,绝不是上义堂她人嘴中那茶劲十足的女孩。她的长相不是惊艳,却十分耐看。荷色交领配着深紫色的裙子,眉间的花佃就是上义堂要求统一的样式。笑起来的模样,好似春风里的一枝海棠。这样子的王思暮,真的,让周家大小姐,无论如何也讨厌不起来。
想到这里,周晨光反而有些沮丧。这种情绪里,夹杂着一些她一直回避的事情,一直在上义堂的流言中,流传不断的故事。
王思暮见到晨光的情绪有些低落,不由得猜测是因为她喜欢的那个人。
思暮曾在与晨光闲聊的时候,听她提起过,她说,她来上义堂学乐理,学古琴,一是家里人的安排;二是见那与她定婚约之人。她很期待那个人,与那个人同在一个屋檐下学习,日日相见,即是最大的满足。可惜,那个人,一直把他当妹妹看。
周晨光又加了一壶普洱茶,清明前后的雨嘀嗒嘀嗒的从檐角落下,暮色近黄昏,她给王思暮也满了一杯,说道:“以前家里尽是普洱,只觉得寡淡,而今到了上义堂,也就这处茶馆还有。”说完,她轻轻的端起茶盏,吹这这滚烫的茶水,故作漫不经心道:“思暮姐姐,你怎么来上义堂学古筝的?我记得如今都学古琴啊···”
王思暮听了,不由得笑了笑,说:“因为···顾家最擅长的其实是古筝制作。只不过如今,今上好古琴,从前的摄政王好古筝。不过五六年光景,天下趋势便大不相同。顾家的招牌,也从古筝变成了古琴。只不过,家中也不指望我进宫。所以,干脆就继续往下学了。”说完,思暮顿了一下,说:“你呢?为什么学古琴?逍遥派最擅长的,不是剑法吗?”
周晨光十四岁,便跟着父亲的安排来到上义堂。逍遥派在天山之巅,向来独来独往惯了。而乐器制作大家的顾家,却在江南水乡的小镇上。她真的不习惯这种生活方式,大家做事吃饭,都喜欢团在一起。她想回家,想回逍遥派,做她那个,无忧无虑的大小姐。明明周家有自己的独门技艺,结果呢?父亲细数周氏数代家主,唯剑法出众的女家主,无一善终。于是,思来想去,还是给她送到顾家学琴艺了。至少,在父亲看来,有一技之长,又不用舞刀弄枪,生死难顾。
于女子而言,那是再合适不过的。
于是,不论她如何飞书传信跟父亲说想回家,不想学。可惜一切都是徒劳,去信不知回信。身边陪她过来的嬷嬷,看到这情况,去求了顾家家主,最后默许了顾二公子顾玄参来照顾她。默契的顾家亲眷们,看破不说破,顾及到周晨光的名声,都是面上不说,心里都知道,这是将来的顾家二少夫人。
“我最近,很难过,很苦恼。”周晨光拿起桌上的糕点,虽然两个人认识也没多长时间,可是周晨光愿意将心里话,说给眼前的女孩听,“我喜欢的那个人啊,他好像一直有在意的人。”
在意的人,当周晨光说起来的时候,王思暮注意到茶馆角落上的灯笼被风吹动了起来,摇摇晃晃在吊在檐角,好似一叶孤舟。她一直对周晨光表现出姐妹之间的那种喜欢,晨光年纪比她小,虽然外界一直这么传说着,她大小姐脾气,不爱搭理人。可见她这样郁郁寡欢的样子,思暮还是忍不住安慰道:“那,他知道你喜欢他吗?如果他在咱们上义堂,你可以找机会跟他谈谈。毕竟藏在心底的感觉,别人是不会知道的。”
“我···感觉很纠结,感觉喜欢别人,会让自己感觉很卑微。”晨光说着说着,声音压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