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黑市(2 / 4)
这夹克衫也不是这庄子里的摊主,他其实和江不厌一样,是以买家的身份进到这庄子里的。
这些东西,都让江不厌对这位夹克衫的印象大打折扣。
但是他不识货。
江不厌思忖了一下,没有一口回绝,还是问道:“这珠子,有什么作用?”
“这叫神血珠!”夹克衫继续神神秘秘道:“带在身边可以辟邪,还能滋养身体,在晚上还可以充当夜明珠使用……”
江不厌越听越不对劲:“总的来说,就是没什么作用?”
“……”夹克衫:“小兄弟,话不能这么说!它一定有作用,只是我们还没有发觉罢了!任何跟神王有关的物品,都是宝贝,这里面可是有一整滴神王的鲜血,怎么可能没用呢!”
在看到江不厌不信的神情。
夹克衫还是说了实话。
这神血珠是他好不容易通关a级副本获得的奖励,他差点死在a级副本,结果就得到这么一玩意。
一开始他当作是宝贝,研究了三个月。
可是发现它除了会发光,实在找不到任何妙用。
他不甘心啊,这可是a级副本出场的唯一宝贝……于是他夜夜来黑市溜达,想找一个识货的。
补天从江不厌的背上滑下来。
凑进去看了看神血珠。
现在的补天是魂魄状态,没有人发现她的存在,她用只有江不厌能听到的声音道:
“异能者如果炼化神血珠里面的鲜血,轻则走火入魔,重则爆体而亡——只有万分之一幸运儿能靠着这珠子逆天改命,靠吸收神王的鲜血成为强者。”
江不厌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