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来一波非法集资(2 / 2)
唯一的办法,就是借助一下华夏的民间骗术,非法集资!当然目的倒不是骗钱。
赵敏以官府的名义,广而告之,成立淇县发展投资商行,发行政府债券,年息百分之十,其实,说白了是赵敏的个人行为,妥妥的非法集资。
而且,赵敏自己带头认买一万两白银的债券,有县大爷带头,真金白银的买债券,自然不乏跟风之人,很快,商行就发行了二十多万两的有息定期债券,为淇县接下来的工程筹集了第一批资金。
一个多月过去了,外出的勘探队员有不断有消息传回,在淇县东南大青山,发现了煤炭,而且是浅表型矿,
这可是件大喜事,因为煤是只要挖出来就可以变现的,可以极大地缓解资金压力。
可是这是新鲜事物,一般人不敢去打洞挖煤,赵敏很快就想到一批人手,那就是关押在牢中的在押犯人。
劳动改造嘛!整天关在牢中白吃白住不行,犯人也容易生病,不如让他们干干活,锻炼一下身体,又为国家创造了效益,那才叫双赢。
赵敏对犯人发出谕告,凡愿意出外干活的,干一天,减两天刑期,两年刑期的,干上一年直接释放,临走时还发放安家银,表现积极的,会翻倍减刑。
这对犯人来说就是福音,绝大多数犯人愿意出外干活来减刑期,总比关在几平方臭哄哄的牢中痛快。
犯人成了工人,狱卒转为监管人员,煤矿开始迅速投产。
同时,发动村民自发修路,各家建造独轮车,驴车之类的运输工具,将煤拉到淇河码头,官府称重,给付工钱。
这就将淇县失地的贫户,找到了挣钱的门路,仅靠运输,也不比种地养蚕的挣得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