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3)
金哭笑不得地道: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不是都答应你了吗?
你这个渣渣,嘉德罗斯随手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一件斗蓬扔给他,跟紧我。
?
金愣了一下,然后便被嘉德罗斯一把抓住了手腕,极其迅猛地穿梭入人群里,他的身上有淡淡的金光一闪而灭转瞬间切断了帕洛斯的魔力锁定。
躲在暗处的帕洛斯突然失去感应,不由得皱眉看过来那两个少年却已经不见了踪影,消失在汹涌的人流里。
帕洛斯:啊这。
跟人跟丢了,今晚还回去吗?市集的一处角落里,嘉德罗斯终于停了下来,而金被他带得晕头转向,一头金发被风吹得乱蓬蓬的,看起来像是一只炸了毛的猫。
嘉德罗斯盯着那一操翘起的呆毛看了几秒,最终还是没忍住伸手把它按了下去,又揉了两下:“渣渣,把斗蓬披上。”
“啊?哦。”金晕乎乎地把怀里抱着的黑色斗蓬展开,披在身上,瞬间从阳光俊俏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阴森森的神秘人。
“走吧,这斗蓬有阻隔气息的作用,不会被发现的。”嘉德罗斯也披上斗蓬,然后非常自然地拉起金的手,镇定自若地往市集中心走去。
“还有这种道具,好酷啊。”金光顾着兴奋,根本顾不上牵手这种小事。
自然也就没有注意到,对方藏在斗下的尖耳朵,悄悄地染上了一抹维红。
对了,除了赫柏花以外,我还需要一种东西,是一块石头,名字叫布因石。
市集里人多嘴杂,说话声音稍微小一点就完全听不清,所以金干脆直接使用心灵沟通交流,方便又快捷。
嘉德罗斯闻言回过头:布因石?
我曾在书上看到过,这种石头能让最冷的寒冰燃烧起来,化作火焰,你要它做什么?
金一时语塞,既找不出理由,又不能说出“这个世界其实是本小说”这种话,只好仰起脸,用特别可爱的表情看着他,眼睛亮闪闪的:我是从书上看到的,就是觉得以后可能会有用嘛,你看这东西的功效这么神奇,说不准哪里会需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