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3 / 6)
于是女孩就以泪洗面,男孩成日在寺前祈祷。
女孩新婚前夜,天神终于被其感动,托梦告诉他,只要把自己无名指尖血和爱人的无名指尖血混合,在女孩锁骨间的凹槽处刻上自己姓名中的其中一个字,就能得偿所愿。
他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
——哪怕去到阴间。
民间向往的,是他们可歌可泣的爱情。毕竟是老百姓编的,这种传闻说,没有依据,就是听听就过。
毕竟民间所有这种传说都是一样的套路。
可不管是真是假,只要能让他留在他身边,永和帝都信了。
他拿着一根针,沾着混起来的血,一针针划上来。
说是用针,其实更像是用刀,他那手法,直接刺进去划开皮肉,用刀更方便。
疼吗?
他记得永和帝问过他。
他不知道,无法回答,那时候仅存的知觉已经所剩不多,他只能微微感知到永和帝伏在他身上,嘴里一刻不停地说着那些安慰的话,脸上是笑着的,好像还有别的什么,他就感觉不到了。
那个疯子甚至觉得第一遍刻的不好看,等他血肉愈合,上了去疤痕的药,字迹完全消失后,又刻了第二遍,第三遍,直到他自己满意,后来看着伤口愈合,为了让它留下来,又刻了一遍,还撒了浓度很高的盐水,往伤口缝隙里撒盐,阻止愈合。
也是那之后他才想明白。
——他早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个成日追着他,吵着要自己陪他玩的孩子了。
——他是北燕的皇帝,一句话就能决定人的生死。
他边想着,后槽牙不自觉地紧咬起来,冷汗从发顶滑落,背后是他忽视不了的刺痛,痛得他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脏话。
他早已滚落泥潭中,在那个高傲的皇帝面前连做人都不配,连死的资格都没有。
他竟然还放心不下他?
真是疯了,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真是上辈子欠他的。”
他这样安慰自己,只觉得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