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指认(1 / 4)
许久以后,经过所长的不懈沟通,双方勉强达成了一致。
公安、国安可以带人走,但不得刑讯逼供、诱供。
王老师可以陪同观看审讯过程,但全程不能干扰审讯。
为了这个结果,所长头都大了一圈,不知费了多少口水。
没办法,两边都是大爷,都得罪不起呀!
达成协议后,所长打定主意,一定要托关系调离这个辖区。自己一个科级干部,下面管着一个副部级单位,想想都不是人干的事。
不多时,张天宇便接到了通知,到了教务处后,便和王老师一同来到了派出所。
此时的张天宇也是一头雾水,最近自己也没犯什么事呀?到底哪出了问题?
…
派出所,审讯室。
张天宇坐在房间内,对面一个刑警,一个平头的国安。
房间外面,是站着观看的王老师几人和一个戴眼镜的国安。
“姓名?”
“张天宇!”
“年龄?”
“十八!”
“工作单位?”
“没工作,现在在中南大学读书!”
…
一通常规的问答以后,刑警突然提出了一个问题:“四年之前的五月二十五日,你在干什么?”
张天宇回想片刻,心中咯噔一下,原来是那件事。
想了一想,应该没留什么马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