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问案结束(3 / 4)
这也不怪孟清,只能说他这个府尹当的不易。
京兆府原先多是权贵亲王担任州牧,听起来权利很大,其实就是虚职,挂个名。
做主的多是下面的长史,职位不高,职权也没那么大。
长史一职,从三品至七品都有,跨度这么大也就知道这个职位多鸡肋了。
比如,孟清之前是州刺史,在下面也有长史,为佐官,无实职。能力如果不是特别显著,根本不被看重。
说起来,孟清也做过长史,长达六年之久,差点就没有出头之日了。那滋味,都比不上做县令舒服。
可想而知,在京城地界,亲王挂职,长史做主的京兆府府衙能有多大实权。
相关案件不是上报给大理寺,就是三司汇审,要不也是转移宗人府。
不被重视的府衙经久未修,就变成了孟清刚来时的那般破烂了。
惨是惨了点,但也好歹算的上个清水衙门,求稳定混官职镀金的人不少。
在孟清上任之前,人员整整齐齐,一个空缺都没有。
直到皇帝有意改变京城的局势,京兆府衙被委以重任,成了标靶子。
孟清上任之前,京兆府被赋予了不受逐级上诉约束,凡经证明实证据确凿的案件,案犯可以当堂判死刑的职责。
要知道,以前司法案件都要上报给大理寺复审,重大案件则三司使共同审理。
现在京兆府独立三司在外,称的上是虎口夺食。权力大了,就意味着危险也就大。
更糟糕的是,陛下亲封的这个新府尹还是个没什么人脉后台的寒门子弟。
跟着这样的人,做着高危的事,不怕没前途,就怕得罪人,被炮灰了。
因此,皇帝前脚定了孟清,京兆府的人后脚就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