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中场休息结束(2 / 3)
即使知道没什么用,但还是会喜欢存着。
仿佛有着这么多东西垫着,心里面就会有底。
而如今通过卡bug学习战斗知识,他差不多把各类武器的使用技巧都熟悉了一遍。
在他手里,无论什么武器都好,总会有适合他的用处。
再不济也能当成一次性消耗品,像飞刀一样扔出去。
叶天宇拿着出现在自己手里的斧头,握着铁斧的手摇晃了一下,似乎在掂量着重量与手感。
他慢悠悠地走到刺骨突兽的腹部,蹲下身子,拉出了这头巨兽僵硬的大腿,固定住后一斧头挥下。
随着骨头碎裂的声音,刺骨突兽的脚指被锋利的斧刃砍了下来。
斧头的构造,注定了其挥砍的威力比长剑还要好一些,斩筋断骨这些事情,还是交给斧头来砍比较好使。
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相比于价格为1求生值的诺格曼长剑,铁斧便宜很多,砍钝了不心疼,而且扔起来手感也更好。
叶天宇再接再厉,又继续挥舞着铁斧,将刺骨突兽的所有脚趾都砍了下来。
鲜血从刺骨突兽的脚上如同涓涓细流一样缓慢稳定流出,再一次染红了叶天宇满是血污的手掌。
叶天宇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变态,但为了林远交代的任务,他不得不做着这种类似于屠夫的事情。
靠,怎么有种“不过是主人的任务罢了”的直视感啊!
吐槽归吐槽,叶天宇还是麻利地把脚趾都放回了自己的背包,接着把斧头挂在自己的腰间,捡起落在地上的菜刀与水果刀。
不得不说,这套在哥布林宝箱里开出来的皮甲,实用性真的非常高,胸口腹部处有着好几个口袋,足够放好些小玩意。
而腰间的链带上,有着许多个挂钩套子,可以放置许多小型兵器,比如菜刀与水果刀,
这也是叶天宇收集刀具的原因,将武器抛出后,武器在空中划过优美的弧线将敌人的狗头砸了个稀碎,颅骨碎裂的声音即使相隔较远,也仍然能够听见那股清脆的破颅声,绝对是一种美妙的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