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二百七十四章 姊妹(1 / 6)
小时候看姐姐,只有一个朦胧的影子,因为自小分养的缘故,霍舅父家很少带姐姐回乌孙探亲,所以感情并不深,相处最久的,还是回到长安这段日子。</p>
接触久了,毓姚还是对这个姐姐淡淡的,因为她是一个很有性格的女人,强劲、蛮干、得理不饶人。</p>
比如说,如果一个桌上坐了一堆你不喜欢的亲戚说你不喜欢的话,多数人还是选择隐忍不发的,可是她清清楚楚记得姐姐十五岁及笄的时候,满桌宾客催着石父给姐姐定亲,说姐姐年纪已经不小了,石父只是笑着应和不说,可宾客依旧喋喋不休,最后竟是姐姐拿筷子横摔在了那人的碗里!</p>
她说她烦得很,要捅人家的嗓子。</p>
那一刻,简直惊呆了众人!大概也没想过,石家大小姐说话这么粗俗,且还这么不给人面子。</p>
石父心里本也烦,何况他本身就是个帮亲不帮理的,便用老生常谈的话色劝那个被姐姐得罪的了宾客,“她还是个孩子呢!”</p>
是呀,一个胡闹的“孩子”,身为大人还有什么可计较的。</p>
后来大哥哥说她太莽撞了,不知轻重,以后不收敛,太容易得罪人了。</p>
可姐姐却道:“是啊,我知道,可我得罪的就是他!面对强权别说忍,就是让我跪下磕头都行,卧薪尝胆我会,可这种小喽啰根本不值得给他脸啊!”</p>
“什么东西,还敢催我的婚事,不敲打敲打他,以后他分得清石舫的新主子是谁么!”</p>
“哥哥,我的婚事可以被讨论,但不能被底下人讨论,如果他们当着我的面讨论我,我没有反抗,那我不成了随随便便就可以被人讨论、没有威望的主子了?那以后我要如何震慑别人呢?”</p>
“何况那人我也记得,他本就是梁家的人,跟咱们就不是一路的,得罪与不得罪有什么两样么!我既然敢跟他撕破脸,肯定是计算过的,我能得罪过起他,只要自己可以承担得罪的损失,这并没有什么可怕的。”</p>
那时候毓姚太小,太天真,以为大伯对姐姐无尽的袒护也只是出于父亲对女儿的溺爱。</p>
后来她有些反应过来,大伯虽然和善,但为人处世上也很圆滑,能让姐姐把那人得罪个干净,其实他也默认并不想再跟他交好。</p>
如姐姐所说,那人成了梁家最好的走狗,变成了赫赫有名的始平孟氏,至于姐姐后来有没有杀孟氏子,她就不得而知了。</p>
只知道梁家和孟家的下场很惨就是了。</p>
而姐姐也确实如自己所说,成了人人口里阴晴不定,叫人头痛难应付的人,但是并没有因为她得罪谁而有所损失,反而大家对她颇为敬重,就像敬重大伯母一样。</p>
那时她还想:难不成是无赖的怕凶悍,凶悍的怕更凶悍……</p>
现在想想觉得自己真羞愧,她还因为姐姐的“凶悍”有些瞧不上,觉得糟蹋女孩子贤惠好名声,以后嫁人都嫁不出去。</p>
但面对范家和蒋家两次的围击,毓姚第一次意识到姐姐形象为什么总是那么威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