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坑队友(1 / 4)
有的人在倍数强于自己的人面前是“信徒”,“虔诚”地听从“主”的吩咐以求得功名利禄;
在只比自己高一点的人面前是“鬼”,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只为求得在夹缝中生存;
在与自己同等的人面前是“狼”,哪怕只是为了面子都得争个高下,直到决出生死;
在比自己低的人面前是“鬣狗”,不敢跟狮虎抢食,却把毫无威胁的尸骨嚼碎舔净。
于成就是这种人。
他在珊延买收音机的时候跟大杨树屯的杨树林发生争执,两个人都被送去拘留所。本来拘留十几天就可以出来,结果于成被关了一个月,杨树林一天不到就被放了。
于成在里面的时候没少挨打,这口气他可咽不下。出来以后一顿打听,这才知道杨树林是大杨树屯村长的小儿子。
这个小儿子不务正业,打架斗殴是常事,每次都是家里人给他擦屁股,以至于骄纵得杨树林愈发无法无天。
于成哪里知道自己得罪的是“乡村杨衙内”,虽然知道对方比自己有势力,可是这口气要是出不来,他能憋死。
他虽然外表凶悍,不知道的以为是个惹不起的炮子,但是实则他是虚张声势,并非莽汉,尤其是三番五次因为自己的外形而招惹到比他还凶还恶的人之后。
这次一个月遭受的欺凌让他学会忍气吞声地等待机会,没有机会就自己创造机会。
他曾试图引发杨树林和珊延的一个街头混混之间的战争,结果却让他们几个臭味相投到“强强联合”;
他还试图买通一个失足女去勾引杨树林,可没想到这个乡村衙门的眼光太高,根本看不上使用过期香水劣质粉底的半老徐娘。
……
结果折腾了几个月,钱和精力没少搭,报复不成,自己差点败露。
这样下去可不成!
这事还得找个帮手。
恰好林泽来找他,他开始算计着如何动之以同窗之情来“绑架”林泽,让自己的老同学帮他报仇。
接林泽的那天他们与的士司机发生冲突,晚上当的士司机带着人围堵林泽的时候,他就躲在一旁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