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离奇大案 第一节 空印账册(1 / 2)
所谓空印账册,指的是加盖了公章的空白账册;而空印案,则是指洪武初年由空印账册所引发的经济要案。
大明帝国建立之初,基本上沿袭元朝的制度。
如在行政方面,朱元璋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管全国政务,长官为左右丞相。下设六部分理各种政事,分别为吏部、兵部、户部、工部、礼部和刑部。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大部制,譬如与本案直接相关的户部就相当于是现在农业部、财政部、税务部和央行的集合体。中央行政机构之下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以下依次是府、县或州。
为了更好了解案情,我们先来看看明代的地方税务上报制度。
税收是一国正常运转的基础,必须审慎处之。当然,明朝政府也不例外。征税得先有个依据吧。那好,朱元璋雷厉风行,责令先造出税册,这就是黄册。
别小看了这本小小的册本,可是动员全国上下才造出来。上自中央、下自地方,官员层层督办。基层办事吏员挨家挨户调查人口、田亩数目,登记在表,县官汇总成册,一式四份;自留一份作为收税依据,其它分别上送户部、省和府的衙门。而户部所保留的账册以黄纸作为封面,故谓之黄册。
不过,据此征收赋税后,怎样上交呢?要有一个操作的制度吧。那行,制定个赋税上报制度并不是个难事。
这个制度分为两种形式,一为逐级上报。县里根据黄册的标准收缴赋税、造册登记、计算总额后,将盖上县令大印的账册和钱粮一并交到府衙;府里汇总后,同样加盖官印上送省里衙门。
另一种形式是向中央户部呈报,即各省每年年终均要将各自辖区内的户口钱粮等各财政项目上报户部,且必须和户部的账目完全一致,不能相差分毫。
账目繁琐,错上个把数字也在所难免嘛。修改是允许,但不能原册涂改,须重新填册盖章。这些在《明史·食货志》都有记载。
朱元璋深知,财税征收稳定了,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机构的运转才有保障,江山社稷才能稳固。这下可好啦,一切都理顺了。子孙后代只要按照这个制度来执行,国家的经济就不会乱到那里去。
令他万万想不到的是,还不到十年的功夫,乱子就给惹出来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呢?
我们还是回过头来看看前面提到的空印账册吧。
在账册中盖上大印,就说明掌印官员已经审核并确认账册属实,上面的红印就是依据。而没有任何数目的账本上一旦盖章,拿着它的人要弄虚作假,那是易于反掌;不管填什么上去,都表明是已审核通过的。显然,这里面有猫腻。
到底是谁这么大胆敢使用这些账册?
是地方各级税务官员,他们在向中央户部报税的时候往往要用到。
那么,他们又是怎样搞到手的呢?
其实,在前往京师之前,大部分地方长官都会预先在他们的空白账本上盖好印章。
咦,看到这里,你说没有贪污腐败藏于其中或许大家都不信了。
洪武九年(1376,案情终于暴露。洪武帝下令将全国各省、各府、各县掌印长官一千多人全部处死,副手和监察官打一百仗,充军边防。理由很简单,各地财政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