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三节 郭桓案(1 / 2)
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户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副部长郭桓伙同北平省一级官员盗卖官粮被告发。
在如此高压的打击之下,还是有敢冒头的贪官。看来,人为财死一话还真不假。生命诚可贵,金银价更高。估计他们都是有神论者,否则人都死了,还要这么多的金银珠宝何用?这分明是想带到另一个世界去的。
洪武帝这一怒就非同小可了,还和我较上劲了,那就放马过来吧。他严令彻查,并要求务必查出赃从何来,贿赂者一并追究。在严刑面前,贪官们只能老老实实指认赃物的来处,顺藤摸瓜,收获甚丰。
但当司法官们回过头来一看,连他们自己也吓了一跳。怎么一不小心就抓了几万人了,六部和各省的大部分官员都在其中。有些前一天还和自己一起吃肉喝酒,今天就被拷上锁链了。另外,不少富家也被牵连进来。
这么多人,相当多的高官也在里面,应该不会也来个一扫光吧?
不用我说,看看前一个案子就明白了。史载:六部侍郎以下、省级官员被处死的几万人,大部分的富户也都倾家荡产。
那么,这个案件是否也是个冤案呢?事关法律尊严,不能妄加揣测,还是耐下心来看看事情的来龙去脉吧。
据古籍所载,郭桓所玩的可不是小把戏,贪污数额之大实在触目惊心。
他们前后贪污所得共两千四百万石粮食。
这是个什么概念呢?看不懂吧,由于计量单位的不同,我们可能不太容易理解它到底是多大的数目。但如果说这相当于明朝一年的财政收入,你肯定会吓一跳。
现在,见诸报端的巨贪能侵吞几十个亿人民币的赃款已经很让人吃惊了,但要和国家一年的财政收入相比,那根本不值一提。
郭桓之流是怎么做到的?这一招也实在太高了吧,虽然不想学,当然也不敢学,但大家肯定很想知道对吧?让我们一睹为快。
关于郭桓的罪状,在洪武帝朱元璋御笔写定的《大诰》中记录分明。
其作案手段五花八门,只要和钱粮挂上钩的,他们基本都要插上一手。想来,这是必须的,否则,如何搞来那么多钱?
贪污无非就是为了钱,那就印吧。
印假钞?现代社会这一招也比较流行。不过,如果你真这样认为,就太低估郭桓的实力了;如果他真就这么点能耐,也干不上这么大的一票。
他要印的可是真钱,如假包换。比现在那些造假钞的犯罪集团技高远远不止一筹了吧?谁不想自家有架印钞机?想多少就印多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这也太美了。
关键是,对于我们来讲,也只能发发白日梦而已,可他郭桓还真做到了。他利用职务之便,勾结广惠库(负责印制宝钞的机构的官员,额外印制钞票,私藏各自腰包。
同时还私吞各地赋税、盗卖秋粮,贪污承运库所藏金银,收受贿赂等等,形形色色,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其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不过,也许大家已经发现不太对劲了。
自从废除丞相后,洪武帝就一手掌控六部,各部事无巨细,必须经他审批。对于握有一国财政大权的要害部门户部,他当然不会掉以轻心,何以小小的一个侍郎在眼皮下胡作非为而全然不知?同时,如此惊人的钱粮数额出入,一切政事都亲力亲为的他会毫无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