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话:送上门的证据(1 / 2)
唐哲凡坐在我对面,那样子和他上学时太像了,软弱无助需要被保护,他总是拿这个样子骗取我的同情,然后让我万劫不复。
“你又要做什么?你和她不是一伙的吗?”我质问他,没有任何的柔情。
他又用那种眼神看着我,“乐乐,我求你了,救我最后一次,这次以后我不会再求你。”
“唐哲凡,你知道你在跟我求什么吗?”我冷笑道,“我救你,我要赔上临湘,还要失去我下项目的决定权。”我看着他,“唐哲凡,你真的觉得你于我那么重要吗?文理分科,我可以为你选理,毕业选择bj上海,我可以毅然决然来了bj,为你舍去我在上海已有的一切,五年前版权和你,我也选择了你,再后来几百万和你,我还是选择了你,可一个人再重要总有个头吧!”
“乐乐,我真的……”他跪下来求我,“你也知道我一个人带着孩子,我……”
“孩子是你和她生的,选她是你要做救世主,她去世也不是我害的。”我努力压住情绪,“如今一切要怪就怪你当初非要与我纠缠在一起,你就不能当做你不认识我?!”
我要扶他起来,他不起来,“你不用一副我对不起你的样子,我不欠你,是你欠我的。”
“乐乐,我真的爱过你……”
“把你廉价的爱收回吧!别再骗我,我和你再无瓜葛。”
“那我给你证据,你让我到你那上班。”唐哲凡的底牌应该是亮出来了,他站起来,“米忆乐,我们都太了解彼此了,谈感情我们不行,那就谈利益。”
“我还是更习惯你这么说话……”深情的人设实在是不适合他,打感情牌,我认识他二十年,他从不适合。
二十年前,我十一岁,唐哲凡跟着父亲来到了我们那个小县城,他与众不同被班级男生排挤,可我却觉得他与我有些相同的灵魂,这是我在那以后十年间一直这么认为的。因为这份相同,我扎上刺为他战斗,最后他成为众人眼里的男神,而我只是一个爱他的疯子。
我记得十一岁的时候第一次见到唐哲凡,那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短袖一条蓝色牛仔裤,一双简简单单的布鞋,那一身没有一件是名牌,但是却是我未来小说里经常出现的男主打扮。
我承认,如今即使我三十一岁,见过无数帅哥,可我依旧觉得我见过最干净最爱慕的依旧是十一岁的唐哲凡。
唐哲凡的父亲是我们当地电视台的主持人,母亲是报社的编辑,而他是个书痴,痴到什么地步?!据说整个卧室里都是书,午休枕的都是书。所以从我发现我喜欢上他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在努力修养我的文化素养,努力去追赶他们这一家文青。
可当有一天,我也成为文青,我就发现了我与他永远不能突破的鸿沟。
首先,对于一个文青而言,他们都会莫名其妙的有种英雄主义。
是不是很意外?文青一个个文文弱弱的怎么可能有英雄主义,可你有没有想过,贾宝玉喜欢林黛玉何尝不是英雄主义。而我是薛宝钗,不需要英雄搭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