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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努力地成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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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为了一家人的生计还在不停打拼,这一年他正式开启了经商生涯,在市场摆摊卖衣服。

也就是我同学口中说的,做老板了。

那时候我们叫趁圩,北方叫赶集。每个镇分别错开不同的日子,以定为圩日。卖衣服的,卖小商品的,卖家禽的,卖小吃的等等,各行各业全赶在这天做生意。人来人往好不热闹,甚至比如今农历春节人还多。

也因为每个镇都有圩日,这就等于大部分的日子都需要外出摆摊。爸爸踩着他那辆28寸自行车,风里来雨里去,每天早早出门,天黑才到家。后来买了一辆助力车,他稍轻松了些。但由于质量不好,经常坏在半路,他连车带货推着回家。两年后才换了一辆二手摩托车,我不用上学的时候,也着实过了一把坐摩托车的瘾。

讲价是商品买卖一大特色,进价6元的裤子,我爸爸开价11元,通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后一般以8元左右卖出。而由于经常跟着他东奔西跑,也激发了我的经商因子。有一次趁他去厕所的时候我将一条裤子卖出了1元的“高价”,他高兴得眉开眼笑,奖励了我1元钱。

随着经商潮逐渐兴起,摆摊的人也越来越多。而随着这股经济大潮洐生出的另外一大特色,则是小偷的掘起。与今天老人摔倒没有人敢扶一样,当时也没有人敢于出手制止。

当然,换了今天也不见得有改变。

谁都知道小偷可恶,也知道有一天自己也可能会成为受害者,但相比起做英雄的悲惨下场,像乌龟一样把头缩起来毕竟能活得更长久一些。

人人为了自保,而甘当看客。很可耻的是,当时有一个同学的爸爸,也以此当作职业。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抚养大了五个孩子。

那时候市场管理方每个摊位收取5元,还有2元其他费用,按次收取。卖菜的收5毛至2元不等。这就是最初的地摊经济,与今天的走鬼档不同,光明正大不需要跑。但如果遇上生意不好的时候,连这笔费用都赚不回来。我爸爸就试过,一天只卖了一件衣服。

我爸爸由于是最早进入“商业领域”的那群人之一,所以当时可以说远近无人不知,一说卖成衣的,都知道是他。

但家里做生意也只不过是说起来好听一点,并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的实质性改变。小学时代最不堪的其实不是缺衣少食,因为这毕竟是自己个人问题,你家里穷得每天只吃一餐也没有人会知道。但因为交不起学费,眼见其他同学拿着新书,而自己只能眼睁睁看着,还要装着若无其事,这种屈辱就让自己很难受。

而这种可悲,直接反映出来的后果就是产生逃避学习的心态,不想读书。至于为什么单独对数学厌烦,我也说不出来。数学老师也知道我是烂泥,也懒得扶,任由我摆烂。

有了逃避读书的心态,在放学后就有了放下书本的理由。但这不是根本的原因,更多是因为要帮家里干活,在村里就没见过别人都在忙农活,还在心安理得看书做作业的人。

除了下地,喂猪,喂鸡,挑水,做饭,永远有做不完的事。那时候甚至学校的扫把,都是我们自己到山上割一种叫“刚松”的植物,亲自扎好然后拿到学校去的。

而我的爸爸妈妈,也从来不过问我的学业,不是他们不关心,而是在当时这样的环境条件下,解决生计才是头等大事。

上了中学后,家里的“产业”再一次扩大了。我爸爸卖衣服,我妈妈卖小商品,分开二个摊位经营。

其实我妈妈由于读书少,认的字不多,她一直很害怕自己一个人独立经营。作为一个典型农村妇女,在她的认知里,她只希望能打理好家里的田地,所以她不怕辛苦,但极怕算账。为此,我爸爸没少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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