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和鸭子(1 / 3)
大学的前两年与寇准相识以来,极少数时间是他和我单独相处的,他的大部分时间也用去和不同的女孩约会睡觉,入学前几周是我印象中寇准有过最大的空档期——我们两同样无所事事。每天两点一线的生活即使是向日葵般的花儿也会感到无趣至极。于是我们想到了一个新去处来打发时间。
“风,咱们去打球吧。”寇准两眼冒着精光道。
“为什么突然想到打球了?”我在结账柜台上一边将刚在货架上精心挑选的卷纸、洗发水娴熟的塞入大朔料带,一边扭头看向一脸兴奋还未散去的寇准。
“当然是为了锻炼身体。”
“不尽然吧。”
“而且女孩都喜欢爱运动的男人。”寇准耸耸肩道。
“单身就去球场,这是男人的习惯!”
“我倒是无太大所谓,运动一下也好。”
“成,那我们就说定了,这周六下午。”
我提着载满生活的朔料袋点了点头。
其实寇准的提议虽然动机不太善良,但是打篮球对于我来说也不是件坏事。大学三年,视乎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我提起竞争的兴致。入学竞选班干,社团留部提部长,心爱的女孩被其他不知名的男人带走等等。与其争锋斗气,我更多留给自己的余地便是多喝几罐不怎么对味的啤酒,抽上几包不同牌子的香烟。
没有花儿盛开的日子,打球也不错。
隔天的周六日是个难得大晴天,承了寇准的吉言,我们可以在黄金遍地的球场尽情驰骋。已经退去不少青春的水泥篮球场,阳光明媚的让我的心情大好。可还有一些顾及,篮球一向不是我的强项,小时候父亲带我去家旁边的人民公园打过几回,那也是我记忆中仅存不多的和父亲的美好回忆。但结果却不尽人意,我被一颗急速下落的红色大篮球正正好地砸在了脑门上,导致七岁的我当场昏厥。从此我便暗暗下定决心再不碰篮球。随着上学后,与父亲的见面的时间逐渐减少,这种陈旧的记忆也就随着初春的风儿消散了。大学开学时,在去天津的机场我试图和父亲拥抱离别,可终究没能拉下脸,只草草嘟囔了一句放假过年回家再一起打篮球。
“风,咱们打球不太行,所以得做到看上去行。”寇准身穿一身白,白色二十七号球衣,纯白色短裤,以及一双白面乔丹球鞋。他告诉我要是没有可穿的篮球鞋就先借我一双,以免崴伤脚环就麻烦了。
对此我没有什么异议,穿什么都无所谓,只要不受伤对于我就是好事。
我和寇准如约的在下午三点十分来到了炙热的篮球场。我脚下是一双全黑的高帮篮球鞋,是寇准开学时买的,虽然从买回来算起已经过了好几个月,可依旧像是全新。篮球场上的男人们一如既往的多,加上我们两个也可有可无。一眼望去寇准有些失望。
“咱们今天的运气可不大好,没什么女孩子,只好祈祷沿途有路过的了。”寇准打眼挑选着哪个场既可以靠近马路,有没有那么多看上去猛健如虎的对手。
“咱们去那吧。”寇准指着一块最靠近马路转角处的球场。
我顺着他的指尖看去,的确没有多少人,大多都在练习投篮。我四处张望了一番,也确实没有更好的选择了。便应声答应。
“你先投会,我去买水。”我想起我们都兴奋过头了,以至于谁都没有带上一瓶矿泉水。
“好,我先打着。”
随即我准备起身离开我们所在的球场。我们在的球场是较大的一片,一共两排篮筐,前前后后估摸着有个七八个篮筐吧。除了我们这个区域,在大概两个街道宽的对面还有一小片是和网球场向邻的篮球场。那是我们学校校队专门的篮球场,与我们这片最本质的区别就是他们专用的球场上的篮筐是有网的。当然,也不是不准普通学生使用,只是敢进去和校队里的队员一起打球的学生,寇准和我理所当然的不属于这一类。
但是从大球场到不远处的小卖部总是免不了的要经过校队所在的小篮球场。其实大多从此经过的女孩都会将头转向校队成员的这一边,对于这点,就连我在内的一些男生也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