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冠名(1 / 3)
当初丁贤招募马承邦,组建广播剧部门时,他的初衷并不仅仅是制作广播剧。
他目的是想培养一个商业制片机构,无论是电台节目,还是广告片,或者是影视剧,只要有业务订单,他一律都会尝试。
此刻听何左芝主动相邀,他就坦白讲:“我公司的制作团队都是从澳门电台出来的,他们有制作电台节目的经验,只要芝伯你信的过我,我肯定愿意给你出力。”
他表示兴趣很大。
却又说:“但音乐节目不同于广播剧,芝伯你到底是想让我合作参与,还是独立完成节目?”
何左芝明白丁贤的意思,如果是合作的话,商台占据主导地位,丁贤的身份属于外聘嘉宾,话语权不会多。
假如是丁贤独立制作节目,那就如同制作广播剧一样,完全是按照丁贤的思路来操作。
何左芝回答道:“自从港台‘青春交响曲’栏目成立后,收听率始终领先商台,我把台里的音乐监制换了好几波,却没有什么用,所以这次我不请你合作,只让你独立监制节目,或许可以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既然决定邀请丁贤,那就彻底放权,否则不如不请。
这也符合丁贤的想法,他做节目肯定不想受制于人,既然是制播分离,那电台就不能干涉他的制作过程。
但何左芝同时对他讲:“这种制播独立的模式,我以前从未用过,你算是先例,有些不好听的话,我要提前和你交待,等你把节目做出来,我最多试播两周,只要收听率达不到预期,我会立刻撤掉。”
如果仅仅试播两周,何左芝付出的成本会非常低。
节目压力与节目投资全部都会转移到丁贤身上,丁贤为了追求节目的高质量,肯定要投入重金,可一旦何左芝最终弃用他的节目,那他就要承担亏损。
这么做的风险比较大。
丁贤仔细一想,他收获的利润貌似也不多,即使何左芝长期采用他的节目,估计也是给他一笔采购费。
假如这笔费用与采购广播剧大致相当,那就很不划算了,因为综艺节目的投资远高于广播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