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二章 重返东京(七)(1 / 9)
岛国,东京。
世田谷区,小田急线沿线附近鳞次栉比的高级住宅区。
客厅里。
大卫主持的“公开体验课”进入到了第三部分,关于科斯定理的讨论。
他为了让在座诸位明确主题,先是简单做了一下科普,然后再准备把自己的一些思考和实际应用案例进行分享。
“科斯定理,是以着名经济学家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的姓氏命名的。”
“他在60年出版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提出,在交易费用为零和对产权充分界定并加以实施的条件下,外部性因素不会引起资源的不当配置。”
“也有人认为,科斯定理是由两个定理组成。”
“科斯第一定理为~如果市场交易成本为零,不管权利初始安排如何,市场机制会自动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
“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现实世界,科斯第二定理可以表述为:一旦考虑到市场交易的成本,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以及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将会对资源配置效率产生影响。”
“而我今天要讲的是,在渴死定理构成中的第三部分~”
“即科斯第三定理!”
“它描述了这种产权制度的选择方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如果不同产权制度下的交易成本相等,那么,产权制度的选择就取决于制度本身成本的高低。”
“第二,某一种产权制度如果非建不可,而对这种制度不同的设计和实施方式及方法有着不同的成本,则这种成本也应该考虑。”
“第三,如果设计和实施某项制度所花费的成本比实施该制度所获得的收益还大,则这项制度没有必要建立。”
“第四,即便现存的制度不合理,如果建立一项新制度的成本无穷大,或新制度的建立所带来的收益小于其成本,则一项制度的变革是没有必要的。”
“科斯第二定理是科斯第一定理的反命题,也是科斯定理组的核心部分,而科斯第三定理是对科斯第二定理的补充。”
“科斯第三定理所要解决的就是科斯第二定理的问题。”
“在《社会成本问题》中,很难找到科斯第三定理的直接表述,但在产权经济学各个理论领域的分析中,又能看到该定理的广泛运用。”
“科斯第一定理、科斯第二定理的分析完全建立在产权初始界定清晰的假设之上,科斯第三定理放宽了这一假定,指出了产权界定的清晰程度与经济效率之间的相互关系。”
“科斯第三定理假设政府能够成本比较低地近似估计并比较不同权利界定的福利影响,同时它假定政府至少能公平、公正地界定权利。”
“而且科斯教授还认为,初始产权的明晰界定和分配可以节约、甚至消除纠正性交易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