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我要搬回宿舍住。(2 / 3)
“可是。可是”韩思桐后面的话,她怎么也说不出来,而且让她现在就离开莫神他又舍不得。
“哎!你个小东西才多大点儿的,就一天到晚胡思乱想的。
我不是说了嘛,等到你够结婚年龄了,咱们就结婚,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莫神叹了一口气,
“对了,宝贝,你跟我说昨天谁在你跟前嚼舌根了。那李若曦应该不至于的,那是谁呢?”
“我就记得是个男的,但叫什么名字我忘了。
就好像听李若曦说他是从什么地方刚出来不久的。你问这个干吗?难道你不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
还是说你一直都在故意瞒着我根本就不想让我知道。”韩思桐盯着他的眼睛说道。
“我哪有啊?再说了,我都3大几的人了。以前谈过恋爱,有过女人不是很正常的事儿吗?只是我最讨厌那种嚼舌根的人了就是了。”莫神神色淡淡的
“对了,宝贝儿。
你看看我给你买什么好东西?你的眼光太差了,你看你昨天买的都是什么破烂?”
莫神说着推给韩思桐看着十分高级的名表的盒子。
韩思桐抬眼一看,原来是一款百达翡丽蓝面的手表。
韩思桐并不是很懂手表但能够看到calatrava十字星图案与蔓藤花纹相互交错,两个表冠以及表带上的白金表扣,都经过雕刻师的浮雕处理,总之显得很漂亮就是了。
“莫神,这块儿表倒是蛮好看的!
可是我都有手机了还有必要戴手表的么?
而且我听说这个牌子的手表好像很贵的样子。
我还只是个学生戴了也许会让人说闲话的。”话虽然这么说,但女孩子总是对美好的事我都很喜欢的。
“这有什么?也就你是跟不上潮流。
其实你们学校很多人都带手表的。
还有你从那如意斋的店里买来的东西可不要随便乱戴,那里可有很多东西都是土货的。”莫神说着就帮韩思桐把手表戴上了。
“我公司的一个经理,他说在他们老家,只要给女孩子买一块手表给她戴上,就等于把这个女孩子拴住了呢。”
“呸!莫神你想得美,买块破表就想把我给拴住了。哼!不过这手表做的还真挺好看的,就是感觉沉了点。
我以前跟我妈去逛商场时,她好像去看过什么浪琴的手表,大概要那什么十几万呢,不过说实话,我还真的没看出来那手表有什么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