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三十)(2 / 3)
其实是两方面都有,不过不是赚够了,而是赚的不够多,不够快,他有自己更大的野心。
至于江郎才尽就不是了,毕竟他脑袋里有一百本现在没有发布的小说,他如果想写的话可以随时随地开始写,这样自己将会成为文学圈的唯一全能王,不过,他不想这样,还是给别人留口饭吃吧。
晓雾彤云永远的成为了网络文学的一个神话,毕竟仅仅靠两部小说,一部长篇,一部短篇就赚了一千多万的人很难说他不是个传说。
而胡占硕知道他很有可能再过不久连剧本也不会再写了,他有自己更大的目标。
而这个目标能不能实现还有另外一个主要人物,刘傲雪。
胡占硕今天在家里安排好一切等待刘傲雪上门,两人约好了在今天探讨学术问题。
其实胡占硕哪里懂得什么学术方面的问题,他又不是学物理学化学的,就算让他用两世的记忆,他顶多会开个挖掘机,用个全站仪。
他所倚仗的无非就是自己前世在手机上刷到的那些对于高科技的描绘,那些在几年后都实现的东西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是无限的财富。
胡占硕在沙发上品着茶,这时听到了敲门声。
胡占硕赶紧开了门,看到刘傲雪就站在门口。
他的手里还拿着一个果篮。
“哎呀,刘院士,您跟我客气什么呀,论辈分我还得喊您一声哥呢。”单论现在确实是胡占硕更出名,更有财富,但是别人可不会想到眼前的这衣着朴素的人会成为未来最有科技的人,到了那时候人家可不会单纯因为你有钱就和你交朋友。
其实现在也是,刘傲雪绝对不是因为胡占硕有钱才来找他,全世界有钱的多了,他来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看上胡占硕的知识财富。
“真没想到,您堂堂大作家住的这么简单。”刘傲雪看了看胡占硕居住的环境,发出感叹。
的确,胡占硕居住的地方,只有简单的家具,没有任何的富丽堂皇的装饰,唯一称得上装饰品的就是一盆吊篮在空调上放着。
“害,住的地方不求太好,住的舒服就行,很多人把自己住的地方弄得豪华壮丽,殊不知这样就脱离了衣食住行的根本,那样的生活我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