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不合逻辑(2 / 3)
“不过在远离放血地之后,他才回想起自己没带怀表,至于他的计时方法就是待着原地默默地在心里默念着数字,这是范德林特在走之前补充的情报。”
“从沿路返回到待在原地等待的这段时间里,他一直没有见到任何人或是车马经过,看来晚上基本上没人会走这条路,而那两位嫌疑犯应该也是早有预谋,或许提前在这条荒郊小路上踩过点,而他们的精心准备,也可以从那辆载物马车上看出。”
“而考虑到防止出现一些意外,再加上他打算晚点回去,预防被路人目击到自己所驾驶的载物马车,于是他多等了一会,打算趁着夜色将马车驾驶到东南郊区自己父亲家中,他回去的时候正好听到了东南郊区钟楼的六声钟响。”
“东南区钟楼一天敲六次钟,而机械敲钟规律我想您我都很清楚,所以我不赘述了,我们都清楚敲六下就意味着九点整。”
“而他最终到达自己父亲的门前——一栋有简陋内院的老式双层房,接着叫醒了自己的父亲,然后找了个借口,再给了他的父亲托马斯·库洛赫麦克三铁安,让他帮忙管好那匹马和车仓后面的干草。”
“即使这块郊区并没有路灯,但还是有目击者隐隐约约地看见了汤姆的身影,这位留下来做询问工作的警员从一位住在托马斯家附近的老木匠取得了相关证词。”
“这位年迈木匠由于患有哮喘病,在夜里难以入眠,起床喝水的时候发觉窗户没关好,而在关窗的途中发现有人大晚上不打灯,骑着一辆载物马车在外头空荡的街面上行驶,很显然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出现在那里的人只能是汤姆。”
“此外,那一辆运着干草的马车比起载人马车或是其他款式的马车而言,很显然更容易引起路人注意,从这方面进行追踪应该不是太难之事,一位受雇于警方,名叫约恩·阿普瑞的私家侦探追查到了那辆马车最后被人目击的地方——亚维兰东南郊区的多斯豪斯肯街区。”
“根据约恩的询问调查,他从一位居民口中得在十月九号晚上七点半左右见到了一辆运着干草的载物马车,不过他没看清车夫的脸,依稀记得车夫好像戴着一顶棕色毡帽,而其他特征,他也没有过多注意和记忆,毕竟对他而言这个人没有太特异的地方,不出意外的话,可能过两天就彻底忘之脑后,关于马的毛色,他认为是‘黑棕色’的,而事实也确实如此。”
“这是比较完整的线索,所以警长走之前对此还提了一嘴,他们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开始在这块街区搜寻。”
“随后他们从汤姆父亲的家门前找到了那辆马车。”
“在经过一番交流,拉朗等人根据汤姆父亲托马斯的叙述,先是去临港区范斯顿街28号找他,结果正好找到了汤姆的兄弟,通过询问他的兄弟,得知他在一家酒馆里跟人打牌,最后拉朗一行人在临港区的一家的街头小酒馆将他逮捕并拘留在分警署。”
“那辆从汤姆的父亲家的内院里发现的马车,也在这时已经运到分警署里,警方已经对着马车进行了一定的检查,但他们什么也没有发现,包括马车、马匹并未发现特殊的特征,如果是马车行的马,那么马肩上面应该有烙印,马蹄铁的型号也能看得出来,不过警长没说这方面的事情,那就说明这匹马并无这些特征。”
“尚且不清楚这匹马是租借马还是私人财产,也找不到最初来源,或许是很早就准备好的马匹,从马的品种来看,很可能是从某个乡下地方买的,但亚维兰周边这么乡村,想从这方面开始追查可并非是一件轻易之事。”
“很显然他们的谋划很早就有开始准备了,杀死并倒吊杜门并非是临时起意,而神父、侦探或许也在他们的‘仪式素材’之中。”
“另外我们在谈论之中也理出不少条线索,首先是当时那条荒郊小路就一辆马车,如果接下来他们想要把杜门的尸体倒吊在卡斯里安府,就得抬着他的尸体走上半个小时路,这显然是不太合理的事情。”
“所以他们肯定还有同伙,这个同伙也一定有着另外一辆马车,应该是载人马车,他们行驶到宅邸前方一段不会被人注意到的距离里,再接着潜入庭园,合力把杜门的尸骸运到卡斯里安府主宅正门前,将绳索抛掷并绕过正门雨篷的横梁上,接着一个人把杜门的尸体悬空吊起,然后另一个人打结,一个我想是很难完成这个过程的,即便是超凡者,也不见得有第三只手,此外根据两位审查员借助洞察明灯的探查,这里也并无蓝色痕迹,说明倒吊尸骸这个过程没有施展超凡力量。”
“倒吊这个过程对于普通人来说大概十来分钟就能完成,不过凶手并非常人,也可能事先经过一定的训练,所以干起来应该快上不少,而警长发现杜门尸骸的时间是八点二十三分,接着根据一些繁琐的推理,一位调查员推理出以下几条线索——”
“凶手对于卡斯里安府构造十分熟悉”
“凶手熟知近期卡斯里安府的人员的作息时间,并且在七点半到八点十五分之间内到达卡斯里安府周边。”
“凶手可能曾经在暗中监视过宅邸的动静。”
“凶手应该是接着在卡斯里安府熄灯后开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