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胯下之辱(1 / 5)
“日变修德,月变省刑,星变结和。
凡天变,过度乃占。
国君强大,有德者昌;弱小,饰诈者亡。
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正下无之。”
此话来自《史记·天官书》,意思是说执政者在日食后该增加德行,月食后该减少刑罚,异常星象后应该讲究和谐。
国君照例要换上素服,停止娱乐活动,降低膳食标准,临时住在偏房中闭门思过。
严重者,皇帝甚至还要下罪己诏,广泛征求臣民的批评建议,采取赦免罪犯,减轻赋税等具体措施以示悔改的诚意。
而到了东汉末期,当天生异象之时,身为九王之尊的天子想到了另一方法来为己开脱。
罢免三公来应天意便成了一个流行的做法。
相传在尧执政之时,他便设立“掌天地四时”的专职天文官,负责观察天象。
他派出四个人分别驻在东西南北四个地方,通过观测太阳和星宿来推定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个节气的具体日期,以利农事。
《尚书·胤征》记载:夏王仲康时(约公元前二〇五〇年前后发生了一次日食,由于天文官羲、和二氏沉湎酒色,疏于观测,居然没有及时作出预报,以致引起全国震恐。
由此事开始,史官便要对每一次发生的天文异象作出完整的记录。
而古时的所谓天文异象则包括:彗星袭月、白虹贯日、荧惑守心、水星凌日、秋星昼见、两月相承、日于夜出等。
天文官认为,慧星在北斗,就兵大起;慧在三台星,臣害君;慧在太微星,君害臣;慧在天狱,诸侯乱;慧在日旁,子欲杀父……
到了汉时,《汉书·五行志》已将日食列为灾异,具体记载了西汉两百一十二年间的五十二次日食。
而《汉书·天文志》的记载更为具体:“杀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三十六次日食居然会对应三十六位国君被杀,而且从此天下大乱。
如今的东汉王朝充斥着陈旧的封建思想,每逢国家有何天然灾害或天文灾象,朝廷总会从百官中(大多数为三公之一找出一位来承担责任。
而这一次,成为倒霉蛋的乃沛国人丁宫。
说起丁宫,就算是资深的历史爱好者也许不会有太大的印象。
事实上,这个丁宫却是一个比较有趣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