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破案(1 / 2)
一百四十一。一百九十九减去这个数得五十八。
我的推理是这样的:作案者由于前面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遭遇而对一百九十九这个数字有着极为严重的偏执倾向,那么除了失踪者的成绩本身之外,他也同样可能会关注其它和一百九十九有关的事物或是通过“凑”出一个一百九十九来满足心理需要。
那么他会不会让门牌号数字之和等于一百九十九?
那样的话,就只能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接下来作案者只会再对一个人下手,那么这个人住址的门牌号必定是五十八;第二种情况是他还会对多个人下手,这些人的住址门牌号之和为五十八,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需要找出能让门牌号之和是五十八的所有排列组合方式。
“朵然,你去帮我看一下剩下的那七个人家里的门牌号有没有五十八。”我对朵然说,然后和她解释了我的想法。
她用管理员权限查了一下。
“有!有五十八!”她叫道,“这个人。”她把笔记本电脑推到我面前。
杨予帆,义华实验学校初二学生,此次期末考试排名年级第一百九十九名。家庭住址是风景路58号。
而与此同时另外一种可能性也被直接排除了,因为除了杨予帆之外其余六人住址门牌号都不可能组合成五十八(有一人是二十二,剩下的人均大于五十八。
不过作案者也许真的只是在义华教育集团成绩和一百九十九有关的学生中随机作案呢?这样的话我的假设和推论从一开始就是不成立的。
这时我又想到了那本日记。作者会不会还留下了什么有关线索,只是我们当时的注意力在日记内容上,所以没有注意到。
然而并没有,日记中所有的内容就是那些,而作者自白里的那一句“只能言尽于此”显然也证明了日记中不可能有更多提供给我们的线索了。
我们又确认了一次,这个结论有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的,但是这已经是我们现有的条件下所能得出的或许是最接近真相的结论了。现在它还只是一种可能性,但是作案者随时有可能再次作案。
“那现在我就给我爸妈打电话?”朵然问。
“那样太慢了,还要等你爸妈把证据提交给负责这件事的警察,关键是他们不一定会相信我们的推理。这个无耻之徒(我这么说作案者是因为我一直觉得把自己的不幸想方设法的变成无辜的他人的不幸是一件非常下贱无耻的事情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对下一个目标下手了。”我说。之后我喊来了崔主管,“这里有车吗?”我问。
“有车有司机。”他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拜托现在准备一下,我们得到市区去一趟。”
“你要去哪?”朵然看上去一脸疑惑。
“去找个熟人,我知道怎么快速解决问题。”我说,“把你的电脑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