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研究狂潮(4K2)(1 / 3)
路易打量了一眼这位说话的先生,中等身材、深棕色的圆顶帽、再配上一身被狂风吹得四处摇摆的风衣以及落了雨的大胡子。
虽然有胡须遮挡让他看上去老成了不少,如果放在从前,路易估计会认为这是位四十岁左右的成熟绅士。但警务情报局的这段工作经历,让他学到了不少有用的识人技巧,路易略微观察了一下那位先生顺滑的鬓角皮肤和闪烁着青春光芒的眼睛,很快便判断出面前的这位先生年纪应该不会超过三十岁。
路易心中有了论断,就连套起话来也自信了不少,他笑着问道:“让我猜猜,您和巴贝奇先生认识,而巴贝奇先生又曾经是剑桥大学的卢卡斯数学教授。这么说的话,您难道是他的学生吗?一位剑桥大学的杰出毕业生?”
坐在对面的那位先生听到这话,只是扣住烟斗摇了摇头:“我确实想要去剑桥读书,如果能成为巴贝奇先生的学生,那我更是倍感荣幸。毕竟正如你所说,他可是曾经出任过剑桥的卢卡斯数学教席,那个艾萨克·牛顿爵士曾经的职位。但不幸的是,剑桥的学费实在是太贵了,我负担不起。”
猜想落空固然令路易失望,但是他倒没有太过伤心。因为猜测他人经历这种事,大部分情况下猜错才是正常的,毕竟他又不是那位人物——神机妙算的大侦探黑斯廷斯。
想到这儿,路易忽然玩心大起,他想趁机调笑自己的侦探朋友两句:“亚瑟,你怎么看?”
话刚出口,路易便发现坐在一旁的亚瑟正捏着下巴打量着挂在那位先生腰间的一把独特弯刀。
那确实是一柄神奇的武器,刀身向内弯曲,在刀身与刀柄的连接处还设置有一个v型凹槽,就像是一只狗腿似的。
亚瑟忽然开口冲着那位陌生的先生问道:“您在印度待过?”
那位先生被问得一愣,他迟疑的点了点头:“我在印度的马德拉斯服役过五年,今年初才刚刚从那里退役。”
亚瑟想了想,追问道:“您服役的部队附近有廓尔喀人驻扎吗?”
“廓尔喀人,你居然知道廓尔喀人。”
陌生先生大感惊奇道:“我服役的部队附近没有廓尔喀人,但是我服役的部队本身就是由廓尔喀人组成的,东印度公司的廓尔喀团,那里的士兵全都是来自尼泊尔山区、橄榄肤色的勇敢小个子。”
路易听到这话也诧异道:“先生,您是个不列颠人,东印度公司为什么要安排伱去廓尔喀团服役呢?”
“不不,您误会了,我是个军官,不是士兵。”陌生人连连摆手道:“我退伍之前是陆军少尉衔,在廓尔喀团负责指挥一个三十人的步兵排。”
路易笑着问了句:“那不是挺好的吗?您为什么不在那里接着干呢?如果您运气不错,后面再打上几场漂亮仗,凭您这个占尽优势的年纪,说不定以后还能当上将军呢。我记得威灵顿公爵不就是从印度发迹的吗?”
陌生人听到这话,只是猛嘬了一口烟,摇头叹息道。
“伙计,你把军队里的事情想的太简单了。我当年也是你这个想法,所以我才会拿着我父亲留给我的那点遗产去捐了个印度的陆军少尉当。当时我想着,印度的条件虽然比不上不列颠本土,但是不列颠的好多大人物都是从那里发迹的,也许我也能复制他们的成功路径也说不定。
我想着年轻的时候多吃点苦,年纪大了就能享福。但是到了印度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的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大伙儿都知道威灵顿公爵是从印度发迹的,但是没人告诉我公爵阁下来印度的时候,他大哥理查德·韦尔斯利正在当印度总督。
如果不是因为他哥哥的关系,公爵阁下断然不可能以上校军衔出任第四次英迈战争的总指挥。虽然公爵阁下之后证明了他确实是不列颠历史上最伟大的陆军统帅,但第四次英迈战争的时候,他就是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他当时在欧洲只打过一仗,而且还打输了。虽然他从那以后就再也没输过就是了。
我说这话倒也不是想攻击公爵阁下,我只是想说明一个事实。如果公爵阁下没有他哥哥的这层关系,那么他绝对不可能在打了败仗后还在印度受到重用。甚至于他都不可能做到上校,而是像我一样,在少尉的位置上浑浑噩噩的混五年,然后就这么黯然退役了。”
陌生人酸溜溜的发言也激起了路易的兴趣。